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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有效?
证据,电话录音,对方电话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有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据说可以,但要满足若干条件。
其中之一就是,被录音者需要证实在录制过程前与其中完全了解状况(被录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但必须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能成为定案证据。提交法院之前刻录光盘并整理出录音内容的文字版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录音作为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规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但是分量稍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目前在法律实践中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谈话地点应尽量选择公共场所,安全、安静、不受外界干扰,保证录音的清晰度、完整度。
其次,谈话前做好预案,围绕想固定的事实提出问题。例如想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可以在谈话中表明曾多次向对方催要借款的事实。
再次,为了提高录音的证明力,应在谈话开始时明确地点、身份、事由,注意与其他证据内容相互印证。
最后,谈话内容应尽量围绕事实本身展开,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以免造成录音证据不被采信,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提字第213号判决书中关于争议焦点“录音证据能否被采信”的分析也印证了这一点。
“本院认为,根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关于“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法复[1995]2号批复所指的“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规定明确了该司法精神。”
综上,在注意方式方法、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返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电话录音是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电话录音都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如果电话录音的内容并不能明确证明案件事实,比如没有表明双方的真实身份、争议金额没有表述清楚、所述的债权不能完全指向特定的一笔,那么其实除了录音外还需要其他的证据加以辅助证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有在人身安全遭到威胁时的录音或经对方同意后才能作为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常来讲,法律证据有以下几个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我们今天要谈的电话录音就是视听资料的一种,视听资料有两种,一是视频资料,二是音频资料,这些借助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产生和存储的音视频资料在经过有关部门核查之后,是可以作为证据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但这种录音资料审查是相当严格的,只有在录音符合以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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