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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盖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2020年农村盖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PS: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萍姐爱生活日记,我今天把自己了解的农村盖房条件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对农村盖房的条件有所了解。
现在农村盖房的基本政策没有太大变化, 但是国家对农村现有宅基地都进行了确权登记,对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私自建房的现象已经完全杜绝。
一农村建房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本村的农民只能在本村建设房屋,不能到其他村建房
2具备一户一宅的条件,就是一个户主只能建一处宅基地,如果子女成年成家另立门户的,可再申请一处宅基地建房,有村民委员会讨论,集体通过后,报请乡镇级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建房
二农村如何申请建房?
1宅基地审批:新申请宅基地,需要村委会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批复,如果是在老宅基地建房,不扩大面积,则不用进行审批。
2乡镇批准后,到乡镇土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就可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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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总的来说,农村盖房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还是延续原来的政策,只是执行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而且宅基地的审批已正式由国土部门调整到农业部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房子需要结婚证和新分户口薄组长和村长同意证明盖章到土管部门申请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成年、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没有组级经济组织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申请后,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屋层高和建筑面积等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相关材料交村民委员会审查,村级组织对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用地建房落实“三到场”
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审查,做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到场,验收合格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建房村民凭《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向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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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家乡在雄县,新区规定停止建房,基本没有建房的了,整修可以,别的地区没有讨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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