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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写了3年,用了一年不租了,房东让付剩余房租有道理吗?
押金,业主,合同租房合同写了3年,用了一年不租了,房东让付剩余房租有道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租房合同写了3年,用了一年不租了,房东让付剩余房租有道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的结果是跟房东协商,只要你找到人来跟他签合同,就退还剩余押金,期间的房租按日租金扣,如果他耍赖不退,最多就是押金不要,走人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要押金提桶跑路,要么转租 还能挣一笔,看看合同让不让转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你这边签了三年合同,然后住了一年不想住了,这个问题是可以和业主提前沟通清楚的,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租住下去,跟业主沟通,如果想要退回押金可以和业主沟通,帮她找到下一任租客后让她退回押金,另外像业主要求说要你这边付剩下两年的租金是非常不合理的!这一点是不存在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微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个人观点:
租房合同写了3年,你租了一年不想租了,这是属于你违约的情况,合同有明确条款规定,如果违约业主是可以没收你租房时交的押金的,业主让你支付剩余的房款是属于不合理的,这点你可以完全不要理会,但是押金肯定退不回了。
但是作为租客,你可以明确的说明你不租了,检查房屋状况是否完好,如果有带家私电器的,你有没有把家私电器损坏等等,叫房东当面交接,把钥匙交给他,然后搬家就可以,业主最多是押金不退还给你,其他责任他追究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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