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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转正了公司又反悔,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试用期,补偿金同意转正了公司又反悔,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3月9日入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到期后我本人主动提问是否转正,部门领导同意后填写了转正申请表,5月21号告知我不给转正并要辞退,且第二天5月22日就交接工作,办离职,我是否可以要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你您的描述,您已经过了试用期然后被公司辞退,如果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过失性辞退),即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公司辞退你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辞退理由不能成立或者程序不合法,那么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因为同意你的是你们的部门领导,只能够他表明他认可你,但是还需要总经理审批的,他不同意也代表着他对你不满意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是否赔偿还要看为什么延长及有没有合法依据,如果没有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劳动法,只要你的试用期过后都可以转为正式员工,如果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雇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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