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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动产证问题?
不动产,申请人,申请材料办不动产证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现在不办土木结构房子房产证合理吗,因为要转户口,但房子是土木结构房子,人家说土木结构房子不办不动产证,怎么办,这样合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悟空邀请。你的房是否能办证,主要看你的房在建设之前是否有报建手续,有没有依法去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没有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你的房在建设过程中就没有履行报建手续,那你的房就是违法建筑,不仅办不了不动产权证,还有可能要被拆除。建议你赶快去住房建设局咨询,看能否补办相关手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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