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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能办房产证了吗,老铁们?
房屋,房产证,宅基地现在农村能办房产证了吗,老铁们?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先逐一排查,村委员确认房屋主人是谁,然后统一发证,排查时一定登记自己名字,否则房产证上名字就不是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只要你有建房许可证,就可以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我们村都有房产证,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我父母的房子都有房产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什么时候都可以,看你想不想办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哪里的农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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