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农村“合村并居”了,那农民刚发下的宅基证就作废了吗?
宅基地,宅基,村庄农村“合村并居”了,那农民刚发下的宅基证就作废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合村并居”了,那农民刚发下的宅基证就作废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就是合村并居。庄基证还是有它的作用,否则国家就不会给你下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刚发下的宅基地证还是有用的:
一,可以做为自留地进行覆垦处置。
二,国家或政府征收时,也许会有相应的补偿。
三,宅基地证受国家法律保护,纵使集体收回,也会出台相关的法文法规。总不致于一句话就把国家的法律给否定了。国家也好,地方政府也好,不会了草行事。
四,各地肯定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或补或收或征。全面统一一盘棋可能很难推行。
五,今年山东在试点和推行乡村并居,届时会有较成熟的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不然其它各地加紧进行宅基地的登记和发证干什么。
因此,请你办理和保管好宅基地证,千万别弄丢,不然补办就麻烦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合村并居,农民刚发下的宅基证就作废了?这句话说的并不准确。这宅基证还是有用的,下面给大家讲下:
这里应该讲的是前几年,农村的一户一宅确权吧,当时一些没有宅基证的农民朋友,都拿到了宅基证。从此也表明了,这房子真正的主人是谁。像是一些农村儿子分家,虽然分到了老宅,但有些因为其他原因,老宅没有证,或者是以前老房子违建的,没有办法办证。
这种情况自己住,就没有什么问题,要是有拆迁之类的,可能就会发生纠纷。这是因农村分家,都是口头上说一下,很少会立字据。老宅不值钱时没有人去争,要是一但能得到大笔的补偿,别说是已分家的兄弟,就是外嫁的女儿,有些都要求你把老宅的拆迁补偿,进行平分。理由就是,这是父母的家产,儿女们自然都要有份。
再说了,合村并居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在进行,现在只是在平原那边先进行试点。对于其他地方的农村人来讲,有了宅基证自然也不是立马就作废了。就算是在合村的那几个乡镇,宅基证也是同样,能证明你是这房子的主人的身份证明。
一些老旧的宅子,他们的主人因为其他原因,都没有在农村居住了(或者全家都走没了)。在合村时对老宅拆迁的户主认定,如果有些贪小便宜的村民都来讲,这房子是他们的老宅,这时候决定房子的产权是谁,不就是要看这宅基证?谁手中有这房子的宅基证,才能说明这房子是他的。
综上所述,合村并居是农村发展的需要,事实也证明,以现在农村现居的情况来看,农民是很难发家致富的,只有腾出更多的土地,集中居住,才可能带来更多的机遇。
宅基证,是农民对自己房证的个人归属证明,并不是讲合村就作废了。要是没有这证,村民都去指认那些无人住的老宅是他家的,那这房子的归属要给予谁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集中住在一起,都是为了土地增减挂钩的,我们村7个屯,其中把4个大屯集中到一起,原来的4个屯占地500多亩,现在集中在一起只用不到300亩。
这样就多出200-300亩出来。方便规划和其他建设。原来的宅基地,自然是没有了的。
当然,这个是自愿原则的。没克他也不强制。现在村上还有几家没克的。
集中居住,说实话,有好有不好吧!
下图,就是我们这的集中住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笔者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审批及管理工作,特结合当地政策作答。
“合村并居”并不是今天一说明天就能得以实现,特别是并居动员、规划、建设、入住总得有一个时间过程,在并居之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没有发下来之前,农民原有的宅基地及农房从法律意义上讲仍属于农民,不会作废。
这是因为“合村”可以下声令下将两个村或几个村的村、支两委进行合并,但“并居”就直接涉及每家每户群众的住房新建的问题了,群众愿不愿意需要用较长的时间进行宣传动员发动,新建房点从土地落实、具体规划、建房方案确定到建设到群众可以入住,所需要花的时间不是一点点,一两年能完成算快,三五年完成也很正常。这个宣传发动、规划建设期间,群众住哪里,这是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而且没有开始办理新房的产权时,群众就只有一处宅基地及农房,按“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原则上也是开始办理新房产权时才收回旧的,这里原有的宅基地证也才作废。
需要注意的事,一些地方可能是采用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并居”工作,要求群众先将原宅基地复垦,以置换“并居”所需的宅基地,这就涉及原有宅基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在办理置换手续后作废的问题。
上一篇:银行业怎样提升服务获新客?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