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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
教师,老师,孩子广东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针对广东立法赋予教师一定的惩戒权感慨良多。首先为这一做法点赞,坚决支持。教育部也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教师在教育中有一定惩戒权,这是保障当前教育效果的必要被动手段。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显缺乏对教育者的真实教育行为的保护。随着社会发展,学校教育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不过社会的关注多集中在教育的主体身上,这本来无可厚非,因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不过,“教育不是万能的”,一旦遇到难以教育管理的极少数,教师也束手无策,一旦教育的言词过于严厉,或者变相适当体罚,都容易遭到学生家长甚至社会舆论的讨伐,最终的后果,很多时候教师是承受不起的。缺乏有法可依的教育惩戒权是关键。“温室的花朵”难以抵挡风寒,缺乏必要管束或适当惩戒的孩子,多数情况下会影响集体教育的效果。为广东立法赋予教师惩戒权点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工作,影响的是祖国未来的发展。因此,对教师职业的要求是比较重要的。教师不仅要交给学生知识文化,培养他们学习的能力,也要向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给予学生规范意识。因此,教师本就应该拥有教育的惩戒权。这是在教育学生要遵守规则,在告诫学生不遵守规则就会受到惩罚,也是在教育学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将来他走上社会,才能做一个遵章守纪的好公民。社会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巨婴”。然而,广东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产生的:教师对犯错违规的学生不敢惩罚,因为有些家长会干涉,有些新闻媒体会大肆渲染,造成一种认识:教师的惩戒是不合法,是不合理的。不可否认,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的影响下,确实存在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当前也确实存在教师不合理的惩戒。但不能因噎废食,关键在于如何实施惩戒,有关部门有何监督。既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也能使教师安心教育教学,不受外界影响。这些方面是要靠教育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和家长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因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题主的问题:“广东立法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
我一直对教师拥有惩戒权这一点是持支持的态度。
1、教育拥有惩戒权,已经势在必行,可以促使教育过程顺利进行。
近几年,因为个别教师体罚事件,导致教师手中的惩戒权几乎丧失。
学生迟到不敢骂不敢罚;作业不交不敢管;
对错误的不处罚,其实就是在纵容犯错。
家长对孩子的溺爱,有家长做孩子的后盾,孩子对于犯错就更加有恃无恐了。这也将致使我们的孩子是非对错不分。
在这样的环境下,老师做事越来越拘束,学生却越来越放肆。最终可能导致的恶果,其实是家长和孩子来承受的。
所以我特别不明白一些家长,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去学校闹事。好像这样显得自己特别“能”一样。
2、教育惩戒权最终实施,还需要家长和老师的共同协作。
虽然立法赋予了教师惩戒权,但是惩戒权真正能否顺利实施,还需要看老师和家长的态度。教师还敢不敢要这个权利?家长们是否能够全力支持?
法律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震慑住一部分学生。但真正让教师坚定执行惩戒权,家长的支持才是最重要的。
3、学校的支持和监管。最近几年的校闹事件,即使是在正常的惩戒范围之内的,最终都以对当事老师进行处罚而告终的。学校一味地牺牲老师的权益来息事宁人。
老师在教育过程实施的惩戒行为是教育行为,不应该算作教师的个人行为来处罚。
法律赋予教师惩戒权,保障了教师的教育权、惩戒权的正常实施。学校应该给予支持。
4、我认为给予教师惩戒权的同时,应该立法严惩惩戒过度行为。
这样更有利于教师掌握好惩戒的尺度,也让家长能够安心,放心大胆的支持教师的惩戒权。促进教师合理惩戒权的实施。
总结语:
把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是教育界的纠错行为。
这几年由于教师惩戒权的丧失,而导致的后果,已经越来越明显的体现出来。我们的教育还不完善,需要不断的修正,才能越走越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应该给老师一定惩戒权,否则给垃圾学生惯坏无人敢管思维,这样只会将整个班级,把整班认真学习的学生都拉下水,垃圾学生自己不想学习不说,反而会对优生使坏,让老师家长头疼。
但是要适度使用,不能带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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