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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单位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如何与员工谈话为好?
员工,人员,企业疫情下,单位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如何与员工谈话为好?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一家公司的经营者,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我是这么解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来说以诚相待吧,将公司和市场的变化以及困难全部都说清楚!人之常情,可以理解,调整员工换休,公司没有经济效益也不可能出满勤,大家就按照50%的出勤率来分配工作及发放工资看这样的行不行,保住公司,大家都会有机会拼搏,尽量照顾到每一位同事,大家共进退,都太不容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效益不好,要裁员,这很正常,按程序走就行了。
疫情下,单位效益不好,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
订单不足,原材料供应不上。是长期的情形,还是临时的困难。
要裁那些人,裁多少,撤岗还是并岗,裁员的标准和依据。
这些前期工作要做好。不患寡而患不均,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走有走的原因,留有留的理由。
确定人选后,可以私下交换一下意见,看看有没有特殊情况需要考虑的,然后就是走程序,所有手续都必须依法合规。
裁员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出现一些矛盾,企业首先要在法律上站住脚,能够正确对待被裁员工的情绪,对能给予的方便尽量满足。
但也不能无底线,坚持的原则不能松。对一些胡搅蛮缠的人,要采取非常手段,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好聚好散,一别两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合法的情况下面谈,现在的人都不是傻子,引起群诉,面临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在疫情下如果经营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一定要提前与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裁员。同时,在裁员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履行好相关手续,不然就会留下劳动纠纷隐患。
具体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不知道有没有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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