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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大家有什么想法?
疾病,恶性肿瘤,定义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大家有什么想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疾病种类扩容分级
原来重疾险中包括25种重大疾病,新修订的重大疾病扩充到了31种,还建立了分级体系,将“重大疾病”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类。
也就是说,修订后,重大疾病有31种,其中重度疾病28种,轻度疾病3种。
和原来相比,到底增加了哪6种疾病呢?
其实是将原来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3种疾病进行了分级,分为严重/轻度恶性肿瘤、较重/较轻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样就由原来3种变为6种。
另外,还新增了3种重度疾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其他疾病种类与之前没有变化。
△重度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新定义
关于恶性肿瘤,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原位癌算不算恶性肿瘤,甲状腺癌是否剔除。
修订后的规范,在恶性肿瘤分级时,引入了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可以更加客观地进行区分。
其中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都不算恶性肿瘤。
比如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非侵袭性,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等,就不属于。
而I期、T1N0M0期的前列腺癌等6种恶性肿瘤,纳入到轻度恶性肿瘤。
△限定轻度疾病保额
之前买重疾险一旦出险就要100%赔付保额,但疾病分级后,如果是轻度疾病就不会按保额100%赔付,而是20%。
修订后,关于轻度疾病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产品,保障的疾病数量多于必保的那6种,那就需要将三种轻度疾病加入到保障范围内。
但是对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额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重疾险产品可增加其他疾病,但有条件
以前的规定中,除了那25种疾病,保险公司在设计重疾险产品时可以增加这25种以外的其他疾病,而且对疾病种类几乎没有限制。
所以,你看市面上很多重疾险保障范围远远超过25种。
修订后,保险公司依然可以增加31种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但是有两个条件:
一是同款产品中,不得出现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
二是新增疾病发病率如果极低,要注明。
这个规定,对消费者是极有利的,不会让消费者出现面对几十种疾病,不知道如何取舍的困境。
修订后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首先重大疾病数量增多,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其次部分理赔条件放宽,是导致费率上涨的因素之一。
比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这就相当于放宽了理赔条件,这可能会使得未来重疾险费率上涨。
但具体费率变动幅度,还要看上半年新版重疾表出台后的情况。
再者在产品责任上,修订前后购买重疾险产品责任有所不同。
拿甲状腺癌举例,如果修订前购买了重疾险,出险时可以按重大疾病的保额100%赔付;但如果修订实施后购买新推出的重疾险,那甲状腺癌就列为轻度疾病,理赔按20%赔付。
最后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比如上面刚说的恶性肿瘤,引入世界卫生组织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让恶性肿瘤的定义更加准确,最大程度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最后,我想给你两点建议:
第一重疾险越早买越合算,从市场发展上看,很多重大疾病一定会经历从重疾到轻症的过程,早买保险一方面是年龄小身体健康,保费会更便宜,而未来随着年龄上涨,重疾修订,保费可能要上涨。
另一方面未来一些重疾会变成轻症,而早买保险可以按照重疾保额进行理赔,对消费者来说是有利的。
第二保险是一定要买的,但不要单纯因为费率波动匆忙决定去买,买保险是一个长期规划的事情,要从自己的需求出发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事情是国家和行业考虑的,从业者做好合理配置就行,不管好和不好都是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新重疾”的定义,保险行业已经准备很久了,终于在3月31日发布了《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虽然是征求意见稿,没有人提意见,就是定稿了。《规范》的首版是在2007年,时隔13年,重新修订,翘首企盼,到底修了哪里?!
为什么要修订?
1.《规范》是2007年发布的,当时并没有对疾病进行分级,导致一些相对不是很严重的疾病也被纳入重大疾病的范畴。这些疾病度人体影响不大,医疗费用也不多,但却造成行业重疾发生率不断提升,拉升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增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比如,轻度的甲状腺癌,对人体的伤害不大,治疗费用低,术后不需要长期的康复,不符合重大疾病的收入补偿原则。
2.随着医疗技术和医学诊断标准的革新和发展,现行《规范》中对诊断定义和手术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比如,对于严重冠心病进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现行规定必须进行开胸手术,但以今天的医疗技术水平可以采用创伤更小的手术方式治疗,更符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减少理赔纠纷。
3. 相比较2007年,现在修订重大疾病定义具备强大的数据基础,已经建立了“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可以对疾病的“重大”程度进行科学量化的分析测算,能更准确的定义重疾。
修订了什么?
1. 对原《规范》中前6种重大疾病均做了修订,其中前三种,即恶性肿瘤、急性心急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不仅做了疾病名称和保障范围的更改,同时根据疾病的程度做了分级,增加了重疾对应的轻症。分别是:
严重恶性肿瘤对应轻度恶性肿瘤;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对应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对应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同时规定了这三种重疾的轻症的保额不应高于重疾保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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