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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大家有什么想法?
疾病,恶性肿瘤,定义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大家有什么想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于保险来说能买还是早买,虽然是重疾条款重新定义了,但是这是征求意见稿,还不能作为最终的依据,并且风险无时不在,万一发生了呢,比如现在还不明朗的“新冠肺炎”。
从《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看出重疾由25种增加到了28种(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轻症增加了3种(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轻度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恶性肿瘤)。
但是
新规规定了,这三个高发轻症赔付比例为20%,而我们现在很多产品可以达到45%的赔付率,尤其是轻度脑中风有些公司按照中症赔付,能到60%。(这三类轻症都是高发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轻症,绝大部分人是这三种,所以你愿意赔付比例低了好还是高了好呢)。
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TNM分期l期以上的按照重疾赔付;l期或以下的按照轻症20%赔付。
我们都知道现阶段甲状腺癌是发病率最大的癌症也是最不像“癌症”的癌症,致死率低,治愈率高,而现在体检的甲状腺结节查出率很高。
原位癌有可能改革后既不属于重疾也不属于轻症,也就是有可能一分钱报销不了。
并且通过看条款,可以发现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慢性肾脏病以及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理赔会更加严格。
其余的条款维持原样或者理赔条件更宽松,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不需要开胸了,只需要“切开心包”就可以了。
并且《征求意见稿》也说明了,原保单按照原条款理赔,所以这个什么时候买还是自己斟酌。
当然,虽然这是征求意见稿,不是最终稿,但是对于条款来说,有些理赔严格了有些确实宽松了。小编建议是,最终稿下来之前购买一份,下来之后在购买一份,凑齐保额,比如50万保额,一部分之前买,一部分之后买,并且建议多投保几家公司的产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一个观念不断被冲击改变,当一类现象越来越多地被触发提及,当一种思维方式变化加快,这就意味着进阶和进步。 不谈论内容本身,这都是专家干的事儿, 我只想说现在保险越来越高频的出现在人们身边。 我们不应该再戴有色眼镜看她,而是花点时间了解一些基本知识,避开保险雷区。我不卖保险,我只是一个保险理念接受程度比较好,恰逢家人得了癌症顺利理赔后开始认真研究了三个月保险的小小受益人。 你可以不买保险,但你应该了解真正的保险是什么样子的,儿不再是一味的唾弃和嗤之以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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