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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是在世一方名下怎么处理?
继承人,房产,遗嘱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是在世一方名下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产属于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拥有。去世一方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扩展资料变更房产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公证)。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在在世一方名下,不需要处理。但,如果要卖掉,那要办理交易过户,需要提供产权人配偶的去世证明等材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此房是婚内财产,要看去世一方是否有配偶以外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对该房产都有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具体份额为,配偶自然拥有50%份额,剩余50%份额由包括配偶在内的所有继承人继承。所有继承人对继承与否以及相应份额达成一致后,经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由全部继承人持公证书及继承人身份证件到房管局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如果除配偶外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前往公证处声明放弃,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因为婚内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虽然不动产权证只有在世方的名字,但是去世方原有份额在此人去世后自然产生继承问题。所以不能嫌麻烦而忽略上述手续,将来会有更多麻烦。
另外,如果该房屋属于在世方的婚前财产,在世方原本就有100%的权益,不会因配偶去世产生权益变化,因此无需办理上述继承手续。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析产,递交需要的材料和证明,缴纳析产费用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去公证处去做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父母及子女全部到场。之后就可以把房产落到当事人配偶名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分配比例:
根据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确定继承遗产的比例,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各继承50%的遗产,如果是三个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房产是要办理交易过户的话,需要提供产权人配偶的去世证明等材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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