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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意打一成语是什么成语(李健:“言不尽意”的阐释学意蕴)
言不尽意,语言,意义言意打一成语是什么成语(李健:“言不尽意”的阐释学意蕴)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就阐释的实质来说,阐释是一种领会和判断。当阐释者阐释一个文本时,如何证明阐释的有效?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海德格尔说:“语言作为说出过的东西包含有一种对此在之领会的解释方式。解释方式像语言一样殊非仅止现成的东西;它的存在是此在式的存在。”“对此在之领会”既是一种“先入之见”,“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视见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的”,同时,也是依据当下的情状所展开的理解;而“说出过的东西”则意谓它是过去的、历史的,也就是说,凡说出过的东西都有一个过去的、历史的情境。任何一个阐释者在对阐释对象发表理解时都已经拥有一种理解,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先入之见”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又是结合当下的,因为融合了体验、记忆与想象,所以,有时明确、有时模糊,并以此为依据下判断。作为《周易》的阐释者“子”是如何判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就是因为他内在已经有一个明确或模糊的“先入之见”,而《周易》的语言表现不符合他的理解期待,单单通过语言理解不了《周易》古经的精深意旨,必须结合“象”才能理解,于是,他便判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这不经意地发现了“言”与“意”的悖论,而这种悖论恰恰是普遍存在的理解事实。
综观先秦对典籍及其理解的认识,“言”与“意”的悖论一直存在着,并且早已被人们认识到。正因此,人们一直在努力阐释,追求对对象的理解。就“言”与“意”的悖论来说,“言不尽意”只是一种表现,另一种表现是“微言”。先秦时期的另一部典籍《春秋》,语言极其简练,词语中暗含褒贬,难以理解,同样遭遇了“言”与“意”的悖论。这种悖论后人称之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左传·成公十四年》云:“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杜预注解“微而显”等句时这样说:“辞微而义显。”“志,记也。晦,亦微也。谓约言以记事,事叙而文微。”“婉,曲也。谓曲屈其辞,有所避讳,以示大顺,而成篇章。”“谓直言其事,尽其事实,无所汙曲。”《左传》的意思是说,《春秋》的作者把他想表达的思想、情感其实都表达了出来,且进行了刻意的语言加工、修饰,将真实的意图隐含在语言之中,这是在操弄语言的表达技巧。由于技巧的运用,作者之意虽然得到了完整、准确的表达,却让读者感到“言不尽意”,需要阐释。因此,在《春秋》产生不久,就有多人为其作传,先后出现了《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左氏传》等,都在阐释《春秋》之微言。阐释的目的是不仅让自己理解,也让他人理解。其实,《春秋》三传的阐释差别很大,各有自己的理解。《春秋》“微言”对作者来说已经“尽意”,而对读者来说却没有“尽意”,虽然不是《周易》所说的“言不尽意”,但也展示了“言”与“意”的悖论。这说明,“言”与“意”的悖论表现多元,原因有多层:作者的原因、读者的原因、文化的原因、历史的原因等。这众多因素构成了一个个阐释学的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言”是表达的媒介,也是理解、阐释的媒介,表现在具体文本中是言语、话语,隐含着历史与情境。无论表达还是理解,究其实都是阐释,表达是以文本的形式对表达对象的阐释;理解是通过阅读文本对表达的理解,同时也是对文本的阐释。因此,阐释大致有两种立场,一是作者的立场,二是读者的立场。作者相对于读者来说虽然是少数,但却是所有阐释的推动者。阐释因作者而起,因文本而起。读者是一个世代绵延的群体,只要文本存在,就会一直被阅读、被阐释。每一个读者都是鲜活的个体,具有独特的个性气质、知识修养和文化素养。这意味着阐释是无限的过程。“言”与“意”的悖论背后是无限的可能性。因此,“言不尽意”是一个永恒的过程,阐释也是一个永恒的过程。
二、“意”:自在意义和建构意义
“言”是一种客观存在。任何一种语言都存在于生成这种语言的文化与历史之中,都有自己固定的用法和某些普遍性的原则,而具体的词汇也有规定的意义,这就是语言的实在性。这些用法、原则及规定的意义构成了理解的基础。而“意”则不然。“意”是在说话之中形成的,有约定俗成的客观之意,也有说话者(作者)和聆听者(阅读者)个人赋予的主观之意。这便涉及自在意义和建构意义问题。客观之意达成了“言尽意”,主观之意则造就了“言不尽意”。由于“言”始终是为个人所操纵的说话行为,“言不尽意”成为说话的大概率事件。说话作为一种表达成为阐释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因此,海德格尔说:“语言说话”(Die Sprache spricht)。一方面强调“说话是有声的表达和人类心灵运动的传达”;另一方面肯定“人类心灵的运动是以思想为指导的”。捕捉心灵运动的传达已非易事,更何况心灵运动还有思想的指导!《系辞上》睿智地觉察到《周易》古经中存在的“言”与“意”的矛盾和关系的缠绕,看到了这种矛盾与缠绕所构成的极为复杂的理解景观,故而提出“言不尽意”这一意味深长的问题,触及阐释学的核心领域。
由于“言不尽意”是站在作者的立场提出问题,那么,这个“意”是作者之意,即自在意义。《周易》的文本语言没把作者所有的语言记述下来,而它的语言也没有完整、准确表达作者的思想。可是,《周易》整体上却实现了“尽意”,那是通过“立象”实现的。“言”“象”互补,实现了表意的理想。
《庄子》也阐发了“言不尽意”的思想,阐释学的意蕴更为丰满。《天道》除了站在作者的立场用轮扁斫轮的寓言故事言说“言不尽意”外,还立足于普遍性,陈述了“言不尽意”的理解事实,于是,“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的观念便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
这段话的理解歧义甚大,本身就彰显“言”与“意”的悖论,有必要遵循理解正当性的原则进行梳理。“道”是大道还是言说?“书”是书籍还是文字?“语”和“言”的意义是什么?有何关系?多种注疏解释不一。在我看来,“道”就是老庄的哲学之道,即大道、道理。“书”指记载道的书籍,即语言文本。关于“语”和“言”的意义,《说文解字》解释得非常清楚:“语,论也。”“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段玉裁进一步解释道:“郑注大司乐曰:发端曰言,答难曰语。注杂记曰:言,言己事,为人说为语。”就是说,“语”在本原意义上是“为人说”,“为人说”是为别人说,或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说,因为站在别人的立场,有论述有解答是必然的;而“言”则是为自己说,说自己或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因此,是直言、是发端。如此,再回过头来理解“书不过语,语有贵也”就相对容易了。书是无法超越语言的,是用语言书写的,语言有其珍贵之处。语言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记述了书写者的思想与态度,或评论、或解答。因此,才会有“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的说法。这些或评论或解答的语言最为珍贵之处就在于其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意义,这些意义是言说者所赋予的,是语言本身具有的实在意义,它们随时伴随着语言,只要文本存在,不管时代多久,都会随语言流传下来。可是,这些伴随着语言的意义,往往在语言之外。不可言传是不可理解或不胜言说。为什么不可理解或不胜言说?除了时空的客观原因之外,还有许多主观因素,任何一个理解者阐释文本使用的都是自己的语言,这些语言具有鲜明的个体性和时代性,是依据自己的知识修养、个性气质和生活体验、审美体验对文本展开的阐释,这些理解不属于作者之意,而是理解者自己建构的意义。世人非常珍视这些语言,因为是它们让书籍流传下来。这是庄子所谈论的世人对语言的态度。然而,庄子本身的态度却是相左的。在他看来,别人以之为贵,“我犹不足贵也”。他具体解释道,形色这些东西是人们能够看见的,名声这些东西是人们能够听到的,看到的和听到的是不是意味着人们掌握了真实情状?认识到对象的本真?并不然!因此,庄子作出断语:“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都是可以言说的,而言说的东西“不足以得彼之情”,即不能触及对象的本真,从根本上属于“不知”。“知者”是能够触及对象本真的,但却“不言”,即不能用语言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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