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鬼薪(论文景时期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肉刑,刑罚,刑法鬼薪(论文景时期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它的经济、文化、制度都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的时代。它的刑法制度变化是中国刑法制度有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文景时期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举措而引人瞩目,这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关于文景二帝的刑罚改革,前人和今人的评价很多,而在成为一门学科之后的中国法制史的研究中,各种评价基本对文景改革刑制持肯定态度,但也同样认为并没有逃脱出封建社会的枷锁,都认为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必行措施。本文将以西汉文景之治为背景,剖析文景二帝的刑制改革的背景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及其意义,并提出与诸多学着不同的见解。但是由于文献记载不足,有些问题尚未得到适当的解释;有些评价其本身则也需要深入剖析;还有我对一些学者的卓见虽然十分敬佩,但觉得似还可以再深入一些分析并予以补充。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求新免不了出现失误,深析也并不能保证正确,本文不过是对文景时期刑法改革的一种解析及其评价,以期研究。
关键词:肉刑 文帝刘恒 景帝刘启 缇萦 刑法改革
一 、文景时期刑法改革的社会背景
秦末,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至汉高祖刘邦一统天下,便采用黄老之术,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至文帝肉刑的废除乃至以后的刑法改革,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统治者休养生息,施行仁政的继续,总的说来,这与汉文帝时期的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文化以及文景帝二帝个人的原因等背景是息息相关的。 (一) 经济背景
秦末的乱世,原本国富民强的大秦帝国分崩离析,不再有昔日的繁荣昌盛。《史记平淮书》记载:“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这就是西汉初年民生凋敝的真实写照。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在乱世之后,统治者为了安定统治,首先必然要发展经济。汉初,经济萧条,为了恢复农业生产,统治者实行了“劝趣农桑”、“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但是,社会生产力仍然不够,这就使得汉文帝废除肉刑成为了一种必然的历史发展趋势。此外,汉高祖虽一统中原,但西北地区仍有匈奴不时骚扰,为了巩固统治,抵御戎狄,统治者也不得不优先发展社会经济。 汉文帝时,民间虽经高祖在位的十二年间有了一定恢复,生产呈上升趋势,但也只能算安定而非繁荣。据《汉书文帝纪》记载:当时仍然是“岁一不登,民有饥色”。在这期间,晁错、贾谊等人富有说服力的启发和建议,使得汉文帝坚定了“劝趣农桑”的思想。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生产力的发展,这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而受刑罚处罚的犯人正好是发展社会经济急需的劳动力,肉刑却恰恰时犯人丧失了部分或全部的劳动力,废除肉刑等刑罚改革,也就成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景帝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样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而文帝时期的刑法改革,并未起到真正的“轻刑”作用,依然折损了大量的劳动生产力,这就使得景帝也作出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刑法改革举措。
(二) 政治背景
汉初统治者吸取了秦亡的教训,汉高祖刘邦初入咸阳,便与城中百姓约法三章,安抚民心。在汉高祖一统天下时,便采纳丞相萧何与民休息的政策。其中“劝农趣桑,约法省刑”便是汉初黄老思想的体现。刘邦死后,皇后吕雉把持朝政,这便是历史记载的诸吕乱政。吕雉死后,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平定了诸吕之乱,为了稳定政治局面,经宗室大臣的反复谋议,决定立诸侯王中“最贤德”的代王刘恒为帝。 经诸吕之乱后,文帝深感民心贤能的重要性,一面加强自己的地位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另一方面,继续实行西汉建国以来“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政策。汉文帝的即位,暂时缓和了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但仅仅是这些,依然不够的。正所谓“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汉文帝只有继续将仁政实施下去,以获天下百姓拥戴。废除肉刑,继续改革刑法,约法省刑,则是仁政的继续。 汉景帝则是子承父业。自古以来,守业更比创业难,汉景帝虽然只是在汉文帝的成就上再添辉煌,但我们必须肯定的是:由于汉文帝的一再容忍,景帝时期,诸侯王割据势力日益扩大,终于在景帝前元三正月,爆发了七国之乱,而景帝知人善任,重用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仅三月便平定了七国之乱。这不得不承认景帝实施的政策深得民心,也让汉景帝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与民休息,约法省刑”的重要性。
(三) 法律背景
秦王朝实行法家思想,在法律的实施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过于严酷的问题,因此导致人民的不满和反抗,二世而亡。刘邦入关后,首先宣布废除秦朝苛法,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以顺应民心。但是,随着形式的变化,简单的几条法规,是不可能禁止一切犯罪的。“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于是部分恢复了秦朝的法律,甚至是最残酷的“夷三族”之令。
作为封建王朝的西汉,奴隶社会的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却一应俱全,其严酷程度并不逊于秦时。 而汉景帝时,在其父改革刑法的基础上注意约法省刑,改革和完善法制,为了减轻剥削,缓和矛盾。景帝在法制建设和约法省刑方面做了许多变革。由于文帝对肉刑的改革并不完善,仍不足以保障受刑人劳动力,不能达到原先的预期效果,景帝时,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四)文化背景
秦王朝采用法家思想治国使秦国迅速强大,最终扫灭六国,天下一统。但是,秦王朝统一后,依然采用严苛的法家思想,这就使得秦朝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短命王朝。汉初统治者十分重视总结秦朝法治经验的教训,开始改革秦朝严刑苛法。在这一时期,社会文化呈现了一种奇妙的结合——统治者继续遵循黄老思想的无为而治,符合当时的社会需要。但同时统治者也略采儒家之言,以治朝纲。 据历史记载,汉高祖刘邦虽溲溺儒冠,开口就大骂“竖儒”。但是,儒生叔孙通是一个例外。当时,刘刘邦对朝廷混乱的秩序不满,遂任命叔孙通整理朝仪,从而使他在“定汉诸法仪”中崭露头角。从此以后,儒学渐渐抬头。但由于高祖后的文景二帝不喜儒学,景帝时期,由于窦太后的影响更甚,这就使得儒学不能成为正统。但到了景帝时,黄老政治的消极面暴露出来,黄老思想盛极而衰。
(五)社会背景
经汉初的白登之围后,汉朝的边疆时刻受匈奴威胁,为了保家卫国,汉朝统治者只有继续仁厚亲民,得到人民拥戴,才能共御外辱。另一方面,地方诸侯王的割据势力日益扩大,为加强中央集权,汉朝统治者与地方割据迟早必有一战。因此汉朝统治者在巩固自己统治的同时,继续推行仁政,劝趣农桑、约法省刑,以获民心。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从公元前221到公元前195年西汉建国初,共历26年。秦朝初年全国有3000多万人口;秦末,全国尚有2000多万人;到汉初,原来的万户大邑都只剩下两三千户,消灭了原来人口的70%。也就是说,大城市的人口剩下十分之二三,经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及楚汉战争,只剩1600万。也就是说,短短的二十多年,中国当时的社会人口锐减了将近一半。而锐减的着一半人口中,多为青壮年,也就是封建社会里最基本的劳动力,就导致了社会劳动生产力极端匮乏。 (六)文景二帝的个人原因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