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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锜怎么读)-祎怎么读
宋史,本作,底本(锜怎么读)-祎怎么读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卷八于隆兴元年载:
五月,史浩罢,以不与师之议。
“与”,明抄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作“兴”。丛书集成本于此句下记有校语云:“按,师上似有脱字。”按,检《宋史全文》卷二四隆兴元年五月载:“右仆射史浩罢知绍兴府,寻奉祠。浩以不与出师之议,力丐免。”《宋史》卷三九六《史浩传》亦载:“省中忽得宏渊出兵状,始知不由三省,径檄诸将。浩语陈康伯曰:吾属俱兼右府,而出兵不与闻,焉用相哉,不去尚何待乎?”据此可知,“师”上所脱,盖为“出”字。倘无史料佐证,馆臣补作“兴师”,字顺意明,然据上述史籍所载,知馆臣未尝参稽史籍,仅以意改,故误。
21,同卷于同年载:
诏曰:“比日飞蝗益多,又闻诸路州县风水为灾。朕避正殿,减常膳。二三大臣其尽忠省,监司、郡守各务身率。”
按,“二三大臣其尽忠省”一句中“忠”字,四库本作“修”。检《宋史全文》卷二四所引诏书,即作“忠”,四库馆臣盖以意改。
22,同卷于同年载:
遂以虏使画定四事:一、叔侄通书之式;二、唐、邓、海、泗之地;三、岁币银绢之数;四、叛臣俘虏之人。事闻于上,上大悔误。
按,“上大悔误”之“误”,诸本均同,惟四库本作“悟”。按审此处文意,非为孝宗追悔前非而醒悟改过之意,乃是悔其失误,盖四库馆臣以习用之“悔悟”一词臆改。
23,同卷于隆兴二年载:
五月,复环卫官。诏近来环卫久不除授,非所以储材而均任也。可依旧制,应以材略闻、堪任将帅及久勤军事、暂归休逸之人并为环卫官,更不除换,只令兼领。
按,“应以材略闻”,四库本于“闻”上多一“有”字,虽于文意甚为通畅,然检《群书考索》后集卷一二并《宋史全文》卷二四,均无此字,盖四库馆臣以意所补。
24,同卷于同年八月之下引吕中之议论云:
后生晚辈不念前猷,遂以东南为正统之地,以忍耻事仇为理义之当时。
按,“以忍耻事仇为理义之当时”之“当时”,丛书集成本作“当然”,四库本作“常”,虽均可通,皆不若元刻本作“当时”义胜。当时者,应时,合时宜也。丛书集成本及四库本皆为臆改。又,“理义”,四库本作“义理”,此亦显然出于四库馆臣据后世盛行“义理之学”一词而臆改,检宋史全文卷二四所引,正作“理义”。
25,卷九于乾道五年载:
中书舍人汪涓言,按中书舍人于制敕有误,许其论奏,而给事中又所以驳正中书违失。
按,“许其论奏”一句之“许”,原误作“计”,据丛书集成本并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九《给舍不许列御奏事》条、《宋史全文》卷二五改。四库本作“纠”,意正相反,盖出馆臣臆改。
26,同卷于同年载:
诏有司议狱以法,不得作情重奏裁。
按,“作情重奏裁”之“作”,明抄本、丛书集成本均同,惟四库本作“任”,然检《宋史全文》卷二五亦记为“作”,知四库本乃出馆臣以后世习惯用法之“任情”臆改。
27,同卷于乾道八年载:
夏五月,福建盐行钞法。陈俊卿帅闽,移书于宰执曰:“盐,福建惟上四州可售,其地狭民贫不便。”
按,“其地狭”,四库本作“余地狭”,丛书集成本作“其他地狭”。检《宋史全文》卷二五载:“陈俊卿时帅闽,移书宰执曰: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余州,地广数千里,故其利甚博。福建八州,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他路比也。”据此可知,元刻底本是,四库本、丛书本均为臆改。
28,同卷于淳熙五年载:
知兴州吴挺言,强霓守环州,强震为兵,并节,赠观察使,仍于西和州立庙。
按,“强霓守环州,强震为兵,并节”一句,四库本作“张震守环州,后为敌所破”。检《宋史全文》卷二六载:“强霓、强震并赠观察使,仍于西和州立庙,赐额旌忠。以知兴州吴挺言霓守环州,震为兵官,并节,不屈于敌也。”据此可知,“强震为兵”之下,当脱一“官”字,四库本则实为馆臣不知史实而妄改。
29,同卷于淳熙六年记载朱熹上疏云:
今日将率之选,率皆膏粱子弟、厮役凡流。
按,“将率”之“率”,四库本作“卒”。检朱熹《晦庵集》卷一一《庚子应诏封事》作“帅”,可知底本音近而误,而四库本又因捍格而妄改。
30,卷十于淳熙八年载吕祖谦事云:
其学本于累世家庭之所传,博诣四方师友之所讲。
“博诣四方师友之所讲”之“诣”,四库本作“稽”。然检《宋史全文》卷二七,作“诸”。按,此句与上文为对句表达方式,上文“本于”正对此句之“博诸”。知底本“诣”当为“诸”字之形误。四库本所改虽可通,亦属无据臆改。
31,同卷于淳熙九年载:
池州汪青坐盗发递角诛。
“递角”,四库本作“人冢”。按,递角乃指邮包或文书,《系年要录》卷一八有类似记载可参:“九女涧递卒王安擅拆东京留守司递角事闻,丁亥,诏特依军法,后有犯者视此。”盖四库馆臣不解此语,妄改为“人冢”。于是,“发人冢”便成掘坟盗墓,与私拆邮件之意大相径庭。
32,卷十于淳熙十年载:
秋七月,广西盐复钞法。先是,官利其赢而自鬻,久为民病。至是诏罢官般官卖,通行客钞。
“至是诏罢官般官卖”之“般”,丛书集成本作“船”,四库本作“给”。检《宋史全文》卷二七,正作“般”字。按,般同搬。馆臣不解,易作“给”,意思遂改。
33,同卷于淳熙十年载:
处州守臣范成大于本州令民间出田助役,谓之义役,行之十六年。
“出田助役”,四库本作“出钱助役”。按,检《宋史全文》卷二七记此事所录右正言蒋继周奏疏载:“给官田以助役,亦终于不可行。则出私田者,民情之不乐,从可见矣。”知作“出田助役”是,四库馆臣以后世之情状想当然,无据臆改。
34,同卷于淳熙十一年载罗点奏疏云:
夏五月,校书郎罗点请降配刑,谓戢盗贼,不可不销逃亡之卒。欲销逃亡之卒,不可不减刺配之法。
两处“销逃亡之卒”之“销”,四库本均作“弭”。检《宋史全文》卷二七、《文献通考》卷一六八《刑考》所录罗点奏,正作“销”字。作“弭”乃四库馆臣无据而臆改。按,“销”为消除、消散之意,而“弭”为止息、平定之意。二字之义,虽近而有别。
35,同卷所载罗点奏疏尚云:
可以自新,省黥徒,销奸党。
此句四库本作“可以自新省过,弭销奸党”。按,四库本虽通,然检《宋史》卷二○一《刑法志》、《文献通考》卷一六八《刑考》所引,全同底本,知为四库馆臣无据臆改,遂使文意改变,失去“省黥徒”之内容。
36,同卷于淳熙十五年引吕中讲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