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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公司上了17个月的班,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怎么补?
劳动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我在私人公司上了17个月的班,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怎么补?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在私人公司上了17个月的班,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怎么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所在公司比较正规,那就该明白有关规定。关于不签合同如何补,我记不太清了,大概意思是不签合同原因在公司,用工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双倍发工资,但好像是截止到满一年。再不签合同,就视为已签了无限期合同,但也要补签书面合同才行。现在您已在此工作近一年半了,如果您不想继续做下去,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公司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和离职补偿。最好还是去劳动监察或仲裁机构去咨询一下,供参考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最晚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由于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是若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应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的工资,并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需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发现未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需要立即通知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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