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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裁员又不发补偿怎么办?
劳动者,单位,公司单位裁员又不发补偿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个按法律规定是一定有经济补偿的。公司裁员的经济补偿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年,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2年,也最多支付你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月工资是你被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就只能按这个标准支付,也就是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是最高限额。
这些是法律明文规定,如果你们双方有协议,按协议支付,如果没有的话,或者低于该标准的话,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一、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不是定员定岗,属于正常用工程序。相信只要你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再去其他公司应聘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公司一般都是个人经营,人事权力就在这个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对人的聘任权也是有公司高层自己说了算,对于公司聘任人员一般有临时工,后勤人员,公司员工,中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及股东这几种组成。如果临时聘用人员有个过渡期也就是试用期,这个期限不过公司是可以不用,如果试用期过了就要签订合同,如果有合同就是在合同期内在不犯法的情况下及不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公司就没有理由开除员工,公司倒闭这个就不用说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没有构成合同关系,也就是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公司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当然不需要任何理由。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就受到法律保护,这时如果辞退员工就要有赔偿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有工作能力,如果公司辞退了就要自己考虑从新找新的公司,对于这个问题自己要想开,什么事情不是自己所想。自己要对自己有信心,找个更好的公司也许才是自己展示能力的地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我记得经济性裁员真的可以不补偿。但是经济性裁员必须走法定程序,记得要报劳动部门审核提请工会讨论等等,政府部门认定其为经济性裁员才可以。具体你单位到底是啥情况,可了解一下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根据您说的情况,单位同意补偿,可就说暂时没钱,所以争议在于现在拿不到补偿怎么办的问题上,建议还是去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去问一下,听听他们意见。我觉得如果单位现在真的没钱,那你即使告赢了也难以执行。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确定单位有没有资产,如果有我们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未果,我们到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单位财产,然后由法院执行,支付我们经济补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显然不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其中就包括用人单位若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这一情形。
带着自己的相关证件,以及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资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工作一年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小李拿到了他的补偿金,因为他只工作了7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拿到了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社会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与用人单位的“较量”中处于劣势地位,因为不懂法而损失个人合法权益;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公司的某些行为其实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的,因此,如果遇到这类事件,劳动者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帮助,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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