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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25天申请离职,公司说必须有新人接替才能离开公司怎么办?
用人单位,劳动者,通知在公司工作25天申请离职,公司说必须有新人接替才能离开公司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如果不为你办理上述事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这种情况下以上述情形为由辞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离职,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职场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为您解答你的困惑,你入职才25天,不到一个月,可能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你还处于试用期阶段,试用期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双方都有选择权,个人可以提出离职,公司也可以因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提出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应聘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3款同样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如果决定离职,只要满足3天以上就可以自动离职,无需领导同意与否。离职时候一定要回25天该得到的劳动报酬及入职时候公司承诺的25天中应当兑现的一些费用。
祝你顺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分两方面说吧。
1、在试用期内用人方和你都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对方终止试用期即可,这是法律规定的。
2、如果你和该公司的人处的还不错,而对方也确实为难,你也不是必须马上离开的话,商量一下多呆几天也不是不行,因为山不转水转,说不定什么时候还有合作机会呢,不要把路堵死。这是人情。
3、如果你的下家也找好了,必须尽快离开。那我建议你这么跟现公司谈:我已经按照法律提前3天,但是考虑到咱们双方都有实际困难,我需要尽快到下家上班,我可以去了之后,周末或者晚上来给您这边做事,您这边也抓紧招人,尽量做到两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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