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向公司提出辞职,领导要求我交出所有客户信息资源,才能办离职发工资,请问合理吗?
公司,客户,劳动者向公司提出辞职,领导要求我交出所有客户信息资源,才能办离职发工资,请问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客户信息是任何一家公司的生存命脉,为此公司都比较重视客户信息的收集与保存。那么题主提出离职后,公司要求题主交出所有客户信息,是否合理吗?
题主在入职前就已经获得,然后随着自己入职公司,带到现在公司的客户信息,那么公司要求题主交出这部份客户信息就是不合理的。
题主在入职公司后,正常开展本职工作职责期间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那么题主在办理离职时,公司要求题主交回公司,那就是合理的。
我的观点是:
01.入职前获取的客户信息,题主有权不交回公司。
题主在入职公司前,因为在此行业中工作时间较长的原因,存在有其它客户或者朋友介绍的客户资源。在题主入职现在公司时,为能够更好的拓展自己的业务,服务好自己的客户,同时为了能够更好的给公司带来业务,所以把原来属于自己的客户介绍到公司开展业务。
这些客户的获得与公司无关,公司也没有在此客户上付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是靠题主个人关系在维持。所以这些客户属于题主的客户,公司没有权力要求题主交回公司。
02.题主入职后,正常开展业务,履行工作职责期间所收集到的客户,那么应该交回公司。主要原因是因为:
题主在工作期间收集到时的客户信息,是题主在入职公司后,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开展自己的业务而开拓的客户信息,这是题主的工作职责。
题主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公司有为题主支付工资待遇、出差费用等。公司为获取到这些客户信息,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经济成本,为此这些客户信息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总结:题主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要求题主交出所有客户信息资源,不然就不发工资给题主,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视题主所拥有的客户来源而定。如果题主所获得的客户信息是在入职公司前所获取,那属于题主的客户信息,可以拒绝交出。如果是题主入职公司后才获得的客户信息,那么题主就应该把这些客户信息交回公司。
题主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以题主未交回客户信息为由拒绝发工资,合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由此可见:题主未向公司提交应交的客户信息,公司有权暂停为题主办理离职手续,为此在劳动关系未解除之前,公司暂时不支付工资的要求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题主向公司提出辞职,领导要求我交出所有客户信息资源,才能办离职发工资,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对于所交的客户信息,公司没有权利要求题主上交不属于题主入职公司前获得的客户信息。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朋友可以【关注】我,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有企业的制度和规矩,你没有离开企业之前,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定。企业的规定就是在你离开企业前,将你管辖内所以的信息和资料全部交出,这个规定没有毛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必须的,客户信息是公司的,公司花钱雇佣你,你只是代表公司持有这些信息!离职肯定要交出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底洞,交完了,他说还有怎么办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客户资源肯定要交给现公司的,但你要有带走资源的本事,这才叫资源跟你一直走。[微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还是要分情况吧,不能一概而论。
1、如果你的客户资源,大部分是公司提供的,你就有必要交给公司。
公司给你提供了资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是既得利益者。按道理来说,你不单要把这些客户资源还给公司,公司还需要你签订离职协议,不允许把公司的客户挖走。
2、如果你的客户资源是来到公司以后才开发的,理应交给公司。
公司给你提供了一个工作的平台,他给你开的薪资,其中一项就是拓展客户。因此你也有义务将这些客户资源交还给公司。
3、如果你的客户资源是来到公司前就已经积累的,那就看具体情况。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