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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标,一方弃标还能继续签合同吗?
联合体,项目,公司联合体中标,一方弃标还能继续签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作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4、中标后不履行中标手续的后果比较严重。没有正常手续,弃标属于违规行为,需要承担后果。可以按以下步骤沟通:首先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向招标人发出书面说明>向相关招标主管部门进行说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联合体投标,视为该联合体为合同主体,如果中标后联合体一方退出,视为合同主体变更,自然不能在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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