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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了发票还在怎么办?
发票,合同,开发商购房合同丢失了发票还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购房合同丢失了发票还在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关系 .带上身份证到房产局档案室可以调出来.
一般在档案室里面调出来的合同.与原件是相符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如果你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说明购房合同已经在政府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可查,即便购房合同丢失也没有问题;2.如果你已经办妥产权登记手续并拿到产权证,丢失了购房合同更是没有问题,因为合同是否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3.发票尚在,起码可以证明你买房交款的事实,可以据此凭发票找开发商复印购房合同,并让开发商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当然,开发商不愿意配合你,你也没有办法。4.综上分析,即便丢失购房合同,也无需大惊小怪,不是什么大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合同是否做了备案也就是预告登记。
如果是开发商的预售合同,没有做预售备案。一般这种合同至少是两份合同,一份在购房者手里,一份在开发商公司。合同丢失,按照开发商要求,直接申请重新签一份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写一份丢失声明或者登报声明)
如果合同已经做了备案。这种情况下,合同应该是四份,一份在房管局备案、一份在客户手里,两份在开发商手里。购房者手里的合同丢失,首先做登报丢失声明,30天后拿报纸到房管局报备。复印一份合同,重新登录盖章。或者撤销原备案合同,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进行预售备案登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购房合同丢失了,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发票丢失是不能补开的。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扩展问题:
购房发票务必收好,因为在接下来办房产证、提取公积金、办理落户、房屋出售时都少不了会用到它们。没有购房发票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不能提取公积金、办理落户会受阻。
购房发票也分不同种类: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全款发票)。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如果丢失的就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
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里会有四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但是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就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了,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分两种情况:
1、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该在签约当日起30日之内就要到上述的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
2、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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