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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在中国前景如何?
房子,老人,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保险在中国前景如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以房养老保险在中国前景如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房养老在中国前景很少,有子女的都不会去怎样做,一般的人家房子也不多,这么高的房介,才买得起有几套房子的,房子不多这么去以房养老,大多数父母房子把要交给子女传承下去,只有无子女的会去以房养老,反而老了以后财产都是国家的,大多数老人财产都给子女,不会去给国家的,以房养老前景不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在中国发展前景堪忧。
以房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继续拥有房屋的使用,出租等各项权利,同时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和约定金额,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到过世。在养老金领取人过世后,房产交由保险公司处置。保险公司处置所得的钱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如有剩余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或者约定继承人所有。类似于银行贷款的反向操作。
以房养老保险,是一个外来品。在中国试点差不多五年时间,只有两家保险公司有开展该项业务,差不多100多人参与。
为什么在中国开展该项业务发展惨淡呢?
第一,跟国人传统观念有关。房子,在国人心理是家的存在。许多人辛辛苦苦就为了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从心里不好接受房子给别人。
第二,养儿防老还是很大部分国人的传统思想。现在养老方式有多种,其中社保是主要的一种方式。通过工作时间缴存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在退休后每月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这个是现在主流的养老方式。
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是现在很多人意识到的一种方式,成为除社保外的一种主流方式。
自己养老,信托养老,也是一部分人的方式。
第三,以房养老流程本身还有许多问题。比如涉及房屋的产权政策、法律制度是推动以房养老业务的障碍,还有贷款利率变化和被保险人的长寿风险等等。
以房养老道阻且长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您身边的家庭理财专家“财富精算师”。
以房养老保险在中国前景如何?
以房养老是一个外来品,在中国前景黯淡,具有太多阻力和不可操作性,小财不看好未来十年的以房养老保险发展。
我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虽已5年,但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该险种期末有效保单仅126件,市场反应可谓是惨淡无比,简直可笑了。
所谓以房养老,目前多指“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本质上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从操作层面来说,就是老人将所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仍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通俗点说,就是将老人的“死房子”变成了“活钱”,既能实现“居家养老”又能“增加养老收入”,一举多得。
但是以房养老在国内发展非常缓慢,原因不外乎 以下五点:
第一,以房养老对传统养老观念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自古以来,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的养老观念是“养儿防老”,子女具有赡养义务,老人去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房产也是中国大部分家庭财富里占比最高的资产,是老人奋斗一生积攒下来的主要财富。老人如果选择抵押房产,可能会引起家庭纠纷,或者面对社会非议,老人能否坚持选择,值得商榷。因而,参加以房养老的人群中以无子女老人、孤寡老人或者空巢家庭居多,其他老人群体兴趣寥寥。
第二,房屋价值的波动是以房养老业务的主要风险。
房屋的价值是养老抵押贷款的关键,也是产品定价的核心影响因素。自从1998年福利房改革以来,房地产市场走向飞速发展的市场化之路,中间历经国家多次宏观调控,房价出现数次大幅波动。
就当前阶段而言,房价的未来涨跌如何,谁都说不好。如果抵押房屋价值下跌,下跌损失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房屋价值一直上涨,保险公司则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部分早期投保的老人可能会选择退保,而后再重新购买“以房养老”产品,以获取更多的养老金。
特别是最近几年,房住不炒成为主流声音,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较之前几年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保险公司承担了下跌风险,对于业务开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第三,涉及房屋的产权政策、法律制度也是推动以房养老业务的障碍。
对于城市居民而言,住房有着70年土地使用权限制,用来“以房养老”的房屋一般居住了几十年,保险机构拿到此类住房面临很大的政策风险——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续期和处置,当前国内尚无明确规定。而对于真正有养老困难的农村老人来说,农村宅基地在法律上是严禁流转的,其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可以说“以房养老”很难在农村走得通。另外,房屋还涉及税收等法律制度,物业税、遗产税尚未出台,房产税如何征收也没有明确。说到底,“以房养老”缺乏顶层设计,没有配套政策,政府支持力度也有限。
第四,以房养老还面临贷款利率变化和被保险人的长寿风险。
一方面,抵押贷款一般要运作几十年,贷款利率随着经济形势、宏观调控一直在波动,保险公司缺乏锁定利率的工具和机制。另一方面,从1982年到2010年,我国男性平均寿命从66.28岁增长到72.38岁,女性则从69.27增长为77.37,分别增加6.1和8.1岁。人均寿命的增加,意味着出售“以房养老”产品的保险公司要支付更多的养老金,甚至有可能超过房屋的价值,这就进一步降低了开展业务的意愿。
第五,在以房养老业务的具体操作上也面临诸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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