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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没有骨折就不算工伤吗?
工伤,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作时没有骨折就不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工作时没有骨折就不算工伤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是否构成工伤,要看员工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如果都是,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具体是否构成工伤还要具体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伤者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是,工伤保险里的“伤”字,并非单指骨折这个伤,它指的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伤害,都在工伤保险保护范围内。满足上面几个要素,那么职工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工地打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导致手骨折,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工伤认定的科室领取并按表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并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凭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卡银行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地打工很可能是包工头招用的,而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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