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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上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用人单位,职工临时工上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临时工上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临时工其实只是一种俗称,现在的企业用工都是聘用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称为劳动者;临时工应当是指那些未与用人单位鉴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临时工与企业的其他职工一样,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劳动者在工作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予以申请的,受害职工或其近亲属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或雇佣个体工商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受害职工有关工伤相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雇佣个体工商户承担。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鉴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定。
受害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
不论是企业正式职工或临时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后,都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企业或职工都是有利而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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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赔偿。等治疗到病情稳定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的认定,看是否存在劳动能力上的残疾,是否影响劳动能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有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算工伤,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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