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男子工伤致残索赔多年无果,烟台开发区法院力挺帮其讨回234万, 你怎么看?
工伤,王某,万元男子工伤致残索赔多年无果,烟台开发区法院力挺帮其讨回234万,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2
男子工伤致残索赔多年无果,烟台开发区法院力挺帮其讨回234万,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总体而言,法院的积极作为值得肯定,但就该案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本人而言,在处理自身权益方面是有很多不足的。当然,从叙述中我们了解到其为外来务工人员,这种不足或许有地缘局限所导致,也可能更多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够导致维权未够及时所造成。
虽然在法院的积极作为下,王某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看似不少的赔偿金额!事实上如果王某第一时间要是留存有足以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其受伤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首先应遁《工伤保险条例》及鲁政发(2011)25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工伤认定后再经劳动能力损失鉴定的结论去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此维权的结果对王某今后的后续治疗、生活开销及辅助活动所必须的开支更有保障。比如,根据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假设王某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能要求与王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二十年为限计算其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助力轮椅车每辆6500元计,每四年为更换周期)、供养亲属损慰金和护理生活费这四项分别以如下保守基数计算出主要工伤保险待遇金额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伤残津贴(假设当地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刚才经查阅山东省2019年发布的在岗职工工资为65383元/年>)65000元/年x20年=1300000元;助力轮椅车6500元/辆x(20年÷4年)=32500元;供养亲属抚慰金(假设)=200000元;护理生活费(参照当地三甲医院同等护理人员费用标准4500元/月/人)3600元/月x12个月x20年=864000元。合计239.65万元。
再加上王某发生工伤事故至今的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间产生的救治费用、住院期间生活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及转院治疗产生的车旅和住宿等费用,保守也有几十万元。总计下来,如果王某及其亲属及时通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鲁政发(2011)25号的相关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再结合劳动能力损失鉴定结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维权,实际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介于28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
(本人是一位从重庆武陵山区外出务工有近30年的农民工,平时热爱学习法律,喜欢新闻。其间有为自己和其他农民工兄弟姐妹通过法律维权的经历,不乏成功维权案例。头条中有农民工兄弟姐妹在打工生涯中如有遇到困难,需要通过法律维权的,本人乐意探讨维权最佳方式,同时也真诚期待有关心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人士在农民工权益领域就相关法律知识获得法律专业人士给予指点)
上一篇:能更快解决你的债务和困境时,你会怎么选择?不违法的情况下,你会抓住机会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