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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单位,公积金单位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规定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第一种办法:住房公积金属于薪酬的一部分,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劳动监察介入!
2、第二种办法,提起诉讼,但费时费力!
小贴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规定和不缴的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规定必须要交,直接去人社局或者公积金中心协调处理,不过可能这份工作也就走到尽头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需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这个看我头像就清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这个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强制缴纳的,所以有些单位就不缴纳。这个只有个人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只有换其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单位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话,个人是不能交纳的,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对单位不对人。如果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显然侵犯了职工利益,职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应情况,督促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帐户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如果单位不缴纳,按你说的个人交16%。,就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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