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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10天,本想协商离职,老板态度强硬不让走,下家公司的入职是两天后怎么办?
公司,老板,你的提出辞职10天,本想协商离职,老板态度强硬不让走,下家公司的入职是两天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上述情况是公事公办,合乎流程的做法。
也有一些特例:
比如说你在公司表现特别优异,领导挽留你,让你提出离职后,几个月之后再找;
或者是因为公司暂时没找到合适的人,需要你再顶替一阵子。
又比如说,公司本来就有意让你离开,你刚好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想让你在提出离职后,立马走人。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多,那么,
作为我们求职者该怎么办?
和公司好好协商,尤其是和公司的人事好好沟通,你有任何难处,都提前讲清楚,讲明白。比如说,你找到新工作了,对方要求你马上上岗,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上个月,公司有个同事提出离职,给出离职信,下午就直接请假,(偷偷地)去新公司上班。新公司的情况,错综复杂,最后不适应新工作。这个同事就回到公司,想要继续工作,但是已经提出离职,鉴于离职手续提出后的种种表现,公司并不认可。最终,公司让他提早离职。据说,他现在还没有找到新工作。
还有一个同事,很优秀,离职手续提出后,公司多次挽留,最后还是想走。虽然他同时也拿到了多家公司的OFFER,但是他在现在的工作中,还是照样做的很好。比如在离职的最后一天,他还无偿加班到很晚,把工作都安排妥当,站好“最后一班岗”。所谓离职见一个人的修养,这样工作的细节,确实能打动很多人。再来说一下题主的情况:提出离职10天了,下家公司入职是2天后,也就是说,
题主从提出离职到最后离开,只给了公司12天的时间。
这样的考虑,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对方公司也是急需用人。都要去新公司了,也不会在乎这边的工作了,草草收尾。
但是作为一个HR,我想给你的建议是:
一定要重视离职,把离职当成对这份工作的最后一点尊重,并表现出自己的职业素养。你想啊,去新公司之后,新公司的HR做背景调查,问到你之前的一些情况。你叫公司的HR该如何作答,给你如何背书?你可以和新公司的人事协商下,这边工作还没有收尾,在尽力协商,尽快入职。和这边的公司老板,也多沟通,把工作交接完了,这边现在工作也不多,新项目也没有再跟进了。如果公司还是需要我,我也可以利用下班时间,再无偿跟进完成。表达你的真诚。我相信,你这样双方协调,让两边看到你的诚意。大多数公司也不会再为难你的。 我是@燕妮在职场,专注职场分享。如果认可我的回答,多谢点个关注、点个赞!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样做非常欠妥(如果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回复如下:
职场,要有契约精神,当你签下合同和协议,就代表我们要遵守,彼此要受约束,对吧?否则还跟公司签是什么合同协议,企业和个人都是平等的
一、如果你是试用期员工,无需提前10天,提前三天即可,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做好交接记录,同时微信,邮件保存好记录,时间到了直接离开,不影响下一家企业报到入职,记住,保留好交接与沟通的证据。
二、如果你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你的做法非常欠妥,而其你也会有麻烦,一是正式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你提前十天从法律是说不过,不让你走没有什么不妥,二是你找下家的时候考虑不全面,安排时间太紧。
三、企业这样的要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你想一下,合同和法律都明确是一个月,一是企业可能没有这个岗位的储备,你离职后需要招人,招人是说到就到的吗?生孩子还需要时间呢,所以这个时间往往是企业招聘接替人的时间。
四、找到接替人后你要尽责任带新来的接替者,流出交接时间吧?
五、如果任何一家企业或员工不守规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企业如何持续经营,既然有合同和协议,大家按合同和协议办事,你考虑欠妥的责任是你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要让企业为你的错误决定担责
六、契约精神很重要,建议你好好跟企业沟通,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要给职业生涯污点,如果下家企业不能如期报到,给对方HR电话申请因为工作交接的事,希望申请延期报到,如果对反不接受,你只能重新找工作
提醒:如果是技术或销售等非常重要的岗位,千万不要不交接贸然就走,否则你可能会被公司起诉索赔,到时候可能就得不偿失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想离职,首先要要遵守劳动法,你看看你签的合同有没有其他要求,一般来说辞职都需要提前半个月说的。
老板不让你走,无非就是员工走了之后,没有人接班,现在很多人都是一个人一个岗位,特别是技术岗,一旦有人离职,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会有人来顶班。
我之前工作的一家公司,是做新媒体的,人数不多,我负责对接供货商和负责摄影安排,那时候合同到期,我去辞职,公司也是不让我走。
一是薪资不高,不仅没有提成还很累。二是条条框框太多,提前一个月辞职结果让我等了一个半月,最后给我加倍薪资,想留我,不然就拿不到剩下的薪资。
然后我直接薪资都不要就走了,很多公司就是利用这种心理,想套住人,以薪资做要挟。我走了之后,听我同事说,那家公司出现供货链断裂,新人不知道怎么对接,搅黄了很多客户。
员工和企业是合作关系,在合法的情况下,应当捍卫自己的权利,越是胆小怕事,越被人捏住咽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者:HI木易子杨
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你既然选择了离职,而且又找好了下家,那么你应该是要心意已决的。谁也不能够阻拦你离职的脚步。老板都知道你要离职了,你觉得他能留住你吗?即使你现在不走,但是你已经不是工作状态,每天在这儿消耗度日,他还得给你发工资,你觉得他心里面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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