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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哪些说法?
补偿费,土地,集体经济土地补偿费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哪些说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土地补偿费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哪些说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有着很鲜明的地方特色,也就是说不同地域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指导本地区土地补偿款合理分配的实施细则。
如题中土地补偿费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一些地方的分配办法。将农村因土地发生了征收获得的各种补偿费用提留20%入村集体也就是村或社区委员会的帐,由村或社区委员会统筹安排这部分的资金使用。
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原则上来说,需要全体村民代表通过会议讨论表决来决定,但实际上既然已经纳入村、社区委员会的账面,那村、社区管理层就有很大的权限来支配使用,毕竟村、社区的领导班子就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出的,班子所做的决定就代表了村民的意见。只是将村、社区两委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财务公开、接受监督等途径让全体集体成员知悉。
所以,这部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就不太有局限性,并非相关文件精神所指导的需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成员的培训、就业、福利等方面,而很有可能就是给村、社区所有的开支甚至管理班子的工资、福利支出!
土地补偿费80%是付给土地承包农户,其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关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所遵循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除了上述按比例来分配的外,不同地方还会出现几种形式:
1、有地方实行的是全部土地补偿费是付给土地承包农户的;
2、还有的是将土地补偿费中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全部返给权利人,而其他的土地补偿费全部放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开村民大会来决定这部分资金是在集体内按人口分配发放掉,还是用来投入集体产业发展或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有着很强的地方特色,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尊重村民地方自治的农村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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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笔者及笔者的不少朋友都从事过多年的农村土地征收工作,看到网上回复词调谬误之处较多,特来说说相关情况。本回答的核心内容是: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计算补偿总额。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收人员参加城镇社保,由土地管理部分代为划拨到社保部门。
土地补偿费总额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下面,就结合自己经手过的农村土地征收实际,说说土地补偿费总额20%部分的处理情况,这应该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第一、土地补偿费总额20%部分并未进入村里的账户,是直接列入由镇里代办和监管的被征地社的集体账户。
这里面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
(一)这部分款项未进行村里账户,村里不能也无权使用支付其中的一分一厘。
(二)为杜绝账务管理不规范,这部分款项直接列入由镇里代办和监管的被征地社的集体账户,最终的支出必须经镇里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后才能划拨,并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
第二,土地补偿费总额20%部分使用程序复杂,并不是“想怎么用主怎么用”和“想用就能用”。
(一)必须按村民自治的规定拟定、通过方案。也就是说这部分款项是用来发展经济,还是集体组织成员大家分配,需按村民自治的规定来,大家共同来讨论、拟定和表决通过方案。笔者这里经手的都是分现钱。
但如何分,哪类人分多少,大家形成共识也很漫长,3个月内表决通过了方案的算快的。笔者所在地的另一镇,这部分款项也在账上摆了近10年仍未分下去,因任何一个方案都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
(二)拟定、通过的方案需遵守的原则:
适当向集体经济组织中被征地成员倾斜。这一条也易引发争论,主要是部分征地时。
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有地无人”“有人无地”等特殊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分配。这一条最难达成一致,特别是情况复杂的社每个人心中都有“小九九”、都把算盘打得溜溜转,一时半会儿难以形成共识。
综上所述,土地补偿费总额20%部分的使用管理严格,其处置使用必须严格按村民自治的规定,目前不分地方仍以分现钱为主,但形成和通过分配方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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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悟空老师:你好!
题主:土地补偿费,2O%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哪些说法?
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2O%归集体上收入,也是乡下的热门话题,有的地方还引起利益性的矛盾,而有的地方宣传,解释,说明政策划分,才理解,认同这笔补偿是应该归集体的,为什么呢,又有哪些说法呢?
一是:土地属于国有,但有集体所有制的权,承包给农户,(土地承包责任制),首先要摆正土地的三者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土地被征用了的补偿费2O%归集体,也是合情合理合法,也是政策给予和允许。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属于农村基层村组织的范畴,不是拿国家工资人员,征地补偿,执行和宣传党的政策,又为民服务日常工作,还要解决生产路,涵闸,清淤洗沟,等等,都要靠于集体组织功能来解决的,所以2O%的经费归集,也有它的用途,还要通过村民代表确认之后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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