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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霸占物业,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业主,物业,开发商开发商霸占物业,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共管公寓实际上就是全体业主一起管理的物业,相当于一个股份公司,各个业主需要按照其占有面积或应得份额,确定其在这个“股份公司”中的应有权益比例,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公寓所有的事宜,包括停车位使用、公共设施使用、物业维修及基金募集、决定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等。
在共管公寓的管理方面,英国有非常详细的法律法规制度,而且运用了几百年,有关法律漏洞堵得差不多了。在这方面无关社会制度问题,可以借鉴使用,只可惜有关部门拘泥于制度问题,自己起草规章,以致于问题频出,有关停车位、建筑面积销售、公共设施使用、物业公司聘用、业主收房等方面矛盾纠纷众多,迟迟难以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烈建议取消物业有社区来管理社会主义的国家搞这么一帮黑恶业跟黑社会一样,应该由社区管理,政府来管理,交了物业费提供了什么服务了,不交物业费就停你的水,听你的电子,简直就是恶棍,恶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不能用“霸占”这个词,因为现在大多数前期物业都属于开发商旗下的子公司,或者是与开发商存在合作关系的公司。并且开发商可以为小区决定使用哪家物业只有在房屋出售到业委会成立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因为在这期间小区住户不多,但也是需要有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服务的,所以就需要由开发商和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所以只要是小区有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就可以随时召开业主大会解聘被开发商“霸占”的物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讨论了,不管谁安排的,物业就是为业主服务的因为业主交了钱,交了服务费,等于是雇佣的保姆,为业主服务,服务不到位,请出去就是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发商强势进驻、自立名目、拉结一些利益企业武断专横收取服务费,剥夺了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存在感、公平正义感,侵害了百姓应有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都卖了,为什么业主不能自已找物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质是“利益”驱动……关键在于“方方面面”对“相关法律”的“宣传、执行、监督”是否到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管理出现很多问题,从业主的立场看,业主是缺乏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平台和工具,从物业公司看,业主众口难调,不好管理。其实,作为专业管理者,应时刻关心业主的需求,合理的制度加上贴心的服务,换位思考,做好服务,只有服务做的大家满意,物业管理才运转的好,良性循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混混合伙搞起的不法开发商除会攻关外,会搞独立王国。他对业主象纳粹对集中营的人们心内宣布:你们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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