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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把所有投递简历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甄选,然后HR打电话通知,这样的弊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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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HR把所有投递简历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甄选,然后HR打电话通知,这样的弊端是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是这名HR,我替你感到悲哀,你把人力资源工作的价值完全丧失了。
选育用留,人力资源之最基础的四项工作,解决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人才最基本四项诉求,而这四项诉求的第一步,便是招募甄选。
请不要告诉我说业务部门更懂得业务的需求,他们对人才需求的刻画也更为精准,所以你选择了放弃招募甄选的权力,而把这一步直接给到了用人部门的手上。
如果你选择这样做了,那你在业务部门那边看来,顶多只能充当一个搬运工,没有任何实力价值的存在。
请问,业务部门可以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察,但业务部门是否能够替代你去对候选人的综合潜质、个人价值观、稳定性、风险性等纬度的把关?
这些人是不可以的。毕竟对于业务部门来说,面试候选人只是他们的额外工作之一,他们对人才的判断把握理论上来讲应该不如你。即使是在初级的一名HR,只要当他经历了成百上千的面试之后,也能够形成自己一定的专业的面试把关能力。而对于业务部门来说,每年的面试量总是有限的,因此他们仅聚焦于单个候选人去做评估一定不如你基于大量面试后的整体比较。
你把所有的面试甄选的权利全部交给了业务部门,那就意味着把对候选人的风险判断,价值观判断,这些企业层面的通用能力判断也交给了业务部门。那就自然是降低了整个企业用人的标准,为企业未来的用人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成为业务部门,在人才选用配置方面的顾问角色。你这样把自己最核心的工作都交付给了业务部门,那请问你还怎么能够获得业务部门的信赖呢?
最后说一句,你拿着公司的钱,做着不动脑子的工作,意义何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用人部门随便安排个熟人进来轻而易举。
2、甄选简历本来就是HR的活,这样给人的感觉HR很不负责任,显得非常不专业,时间长了容易就把HR给边缘化了。
3、用人部门哪天不开心了,到领导那里参你们HR一本,连甄选简历的活都让他们干了,还要你HR干什么?
4、长此以往,对于HR个人提升方面也非常不利,甄选简历也是技术活,是需要时间历练的,自己历练的机会拱手让人,实在不可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自己的从毕业以后就在做人资方面的工作,且重点是招聘方面。在刚进入职场时,也纠结过这个问题。
正常的招聘流程应该是: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接、确认招聘的条件,双方就招聘的要求达成一致,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发布岗位、挑选合适的简历并进行电话初试后,符合要求的邀约面试、初试,初试后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有些公司的HR会省略电话面试的环节,直接约到公司面试;也可能会在初试前或者后加一个笔试的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的测试;也有可能为了节省时间,把面试环节调整“多对一”的面试,面试官队伍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构成。
但固定的分工是不会变更的,就是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基础素质的考核、用人部门负责专业能力的考评。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些HR可能会发现这样的问题:自己经过简历的筛选、面试以后,觉得能达到岗位要求的人员,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的时候,用人部门直接说不合适,浪费了自己的很多时间。所以,就会这样想:如果自己直接把收到的简历先发给用人部门领导看一下,用人部门觉得合适的,再约来公司面试,就将大大提高招聘的效率,节省很多的时间。
但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会存在很多弊端,具体如下:
一、从人力资源部的部门职责来说,这种做法,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招聘工作,是人力资源部的重要职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招聘分为三个过程:招募、甄选、录用。在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是有明确的分工的,具体如下:
1、人力资源部负责:
(1) 对于用人部门提出的增员需求的审核
看用人部门的需求是否是在公司人员规划内的,是否是符合公司增员的要求的。
(2)招聘广告的拟定和发布
(3)应聘人员的审查和初试
对应聘人员,按照公司及用人部门对这个岗位的要求,进行人员的审查以及初试。
(4)应聘人员背景调查等按照公司录用要求的审查
(5)应聘者录用的通知、报到的跟进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2、用人部门负责
(1)提出招聘的需求
对于部门的招聘需求,如果是已经既有的编制,或者是现有人员离职产生的招聘需求,直接把招聘需求通知人力资源部即可。如果是没有编制的,需要先进行编制的申请。
(2)面试的参与,以及一些对应聘者专业素质测评的配合,如笔试试卷的设计。
初试是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一些基础素质进行考核,而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一般是用人部门进行考核。
(3)最终录用人员的决定
对于最终人员录用的决定,人力资源部是站在公司用人标准的角度进行审核,但具体要录用谁,应该由用人部门决定。
因此,在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应该是有明确的分工的。如果人力资源部把一些原本应该是本部门的职责,推给用人部门,那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推卸责任会存在的弊端和影响如下:
1、久而久之,必然弱化人力资源部的职责,给其他部门一种不负责任的印象。
部门是什么?部门是指:是指“组织为完成规定的任务而设置的有权管辖一个或多个特定领域事物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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