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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满待售新车,物业回应: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后出租自由, 你怎么看?
业主,物业,车位长沙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满待售新车,物业回应: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后出租自由,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现象太多了,我们小区就是这样,地下停车位只卖,就是不租给业主,卖给别的小区甚至是与小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你说的这种情况也有的,租给商户停未售车辆,我们小区有3000多户,停车难是个大问题,可是开发商却把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卖给其他小区或者外人,可是我们业主没有任何办法,国家一个部门来管,出了这种事都不知道该找谁喔?任人宰割的羔羊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问的,说的好像全免费先到先停的话这些新车就不会停到这里来了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们签的合同是全委托合同的话是这样的哦~全委托合同就是物业自负盈亏,社区的资源收益也归物业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开发商自身物业没毛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难道没有利益因素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霸气的物业,地下停车场是业主的,不是哪个公司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想物业服务的好,物业费少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管理条理和物权法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应该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剩余部分可以出租或者出售给小区外业主。在没有开发商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出租车位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感觉现在物业问题已成为社会的一个毒瘤,是该拿出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了。
从问题当中可以看到,物业说满足业主使用后想怎么租就怎么租,显然在权属上是没有底气的,很大可能是拿业主的利益做了商业交换。
这种现象已成为一个很普遍的现象,物业进驻后,把小区当了自己的自留地,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像这样出租公共利益谋取私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小区内的各种广告宣传,电梯内的视频广告,小区内的商业演出,同物业费捆绑的商业推销等等乱象,不胜枚举。
要命的是物业拿业主家的东西到外面去换卖了钱,业主还无权过问,而且更有甚者,业主还要承受别人卖自家东西所带来的后果。试想一下好不容易有个休息天想在家好好休息,却不知道从哪里跑出个商演小团伙,在小区广场上制造噪音,而且一整就是半天,那感觉真的叫人要崩溃。
这就好比别人将你家东西拿去卖了,还要在你家搭台唱戏庆祝,而这一切都和你当主人的无关,你想说理还找不到地方。
而且还有一点,让人更烦心,就是物业收取各种费用,从来就只有收据,没有发票,仅从这一点上看,所有的物业公司都应该是非法的。
我就想问一句,是不是国家有规定,物业属特殊行业,可享受免税政策,悠游于法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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