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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进入小区管理这样合理吗?
业主,物业公司,物业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进入小区管理这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进入小区管理这样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几个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经过小区同意那属于入侵,必须报警,联合起来赶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黑社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事,从头到脚都不合理!谁真正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考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很脑缺!
按建设与管理分离的原则,住建部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早就规定,新楼盘必须要由开发商选聘前期物业公司,为小区物业提供服务,否则不予办理预售证!
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你未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早先签订好了。
换句话说,前期物业管理与商品房是"标配”,你要买新房就必然有物业管理。
其实在你的购房合同中就有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只不过你没有留心看而已。你签了合同,现在说没有同意,岂不是耍赖?
当然,业主也不是没有选择的权力。前期物业服务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之后,就可以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了。
早日成功业委会,才是換物业的前提!成天空喊屁用没有!
只要没有成立业委会,前期物业公司就会长期在你的小区存在下去,反客为主、肆意妄为下去!这是小区业主们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有合理的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期开发商指定没办法,到业主基本入住后就应该由每户业主投票该物业是否合格,若投票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就应该撤掉该物业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合法的。即使小区初始已进驻的物业公司,也应该在一定的过渡期后,或经全体业主或经合法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意愿的业主委员会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才算合理合法。因为小区及小区的所有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私有和共有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也应该拿入证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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