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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物业费就是变相的房租,你认为对吗?两者有什么不同?
物业,业主,物业费有人认为物业费就是变相的房租,你认为对吗?两者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你好我是杨恒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再回答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物业的职责是什么,为什么要收物业费。
一、物业的职责是什么?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为什么要收物业费。
其实现在物业与业主最大的矛盾点就是业主认为我交了物业费没有得到相应的体验并且还得不到与之相符的物业服务。在日常接触中 发现物业干什么事情都会被骂,无乱做什么都会被针对,以下是我个人认为的几点诱因
(1)、业主委员会的难以成立
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监督权 但因为业主成立的要求难以达到就导致业主委员会长时间无法成立。
(2)、物业收费开支不透明
绝大多数物业都是由开发商兼任,各项收费开支不透明,并且有些个别企业把物业费当作企业一项重要的营收。
(3)、控制车位,私自定价
这一点就存在于开发商旗下物业公司接盘的小区,很多时候会以出售为主,私自加装地锁等 导致业主无法回家。
三、为什么以前可以没有物业,现在虽然恨但离不开物业呢?
(1)末端监督,防止私搭乱建
这一点在老旧小区比较明显,一楼侵占绿化顶楼侵占屋顶,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督这些会存在问题。
(2)环境卫生清扫
担负承包园区的卫生清洁成本很高,而物业聘请相对划算。
(3)消防通道的畅通
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就像发生很多火灾都是因为消防通道堵塞迟缓了救援,导致损失极高。
(4)社区的安保
小区的安保及其社区防控需要人去治理 不然乱停乱放,无人管理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管理。
总结:现在的物业更多的偏向于商业化,物业存在就有物业存在的意义但监督和检查形同虚设就出现了物业不负责任与业主对立的局面,每个小区能尽早建立业主委员会行使监督和检查权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是幕些人敛财的机构!为啥取缔不了!挡住了好多高官得财路!必须滴依法取缔物业公司!看看社会稳定性多高!呼吁全国各地县城依法取缔物业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物业存在即合理,但有些物业的做法确实让人不满意,无法起到真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让人感觉不到优质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客观来评价还是有点收租性质,毕竞月月收房内费用又不见扫房内,又不免费维修,坐地等花开,已买断70年又被开发商吃了两年基建时间,却又要月月再掏也仍掏给开发商,因为牠强制当物管,所以又赚一次,一次性租金交完70年,还得再交一次小额租用费,只要不请走牠保证收够70年,物业老总死了,她儿子他女儿他亲继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物业公司这个以盈利性为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公房房租每月几块钱交给房管所,生活没压力那时房子是用来居住的,现在房子是用来投机倒把炒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费本身是劳动价值的体现,一分钱一分货等价交换才符合天理!业主的血汗钱换物业的血汗钱,都必须要是诚实劳动的等价交换!但是设计狗屁,操作很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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