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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明知养廉银不能“养廉”为何还要推出?
雍正,官员,制度雍正明知养廉银不能“养廉”为何还要推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增加和平均了官员收入:明清两朝官员的俸禄是很低的,官员各种开销却很大,各地官员因所在地区的贫富差距,收入相差也大。“火耗归公”以后,多收的火耗都要交公,改成养廉银按级别分配。起到一定的高薪养廉作用,对原来贫乏地方的官员也不会太吃亏。而那些胡乱加派的官员是个打击,你贪得再多也要被其他人均分。(后来的官员的巧立名目加派、截留另当别论,起码在雍正朝相当有效果。)
三,改变上下级关系:明清的官员关系是下面的地方官员通过火耗等手段贪污,中央或省级的官员接触不到百姓无法直接来钱,但管着地方官员的官帽子、核销等。地方官员通过三节两寿、冰敬、炭敬向省里来行贿,省里的督抚大员再向军机处、内阁、六部官员行贿,形成从下到上的利益链条。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上面的官员拿到了下级的贿赂,对下面的贪污腐败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方官员最大、最普遍的收入来源就是火耗。雍正皇帝把火耗归公,收来的钱成了“养廉银”,由上级官员往下分发。形式的改变,等于是制度上加强廉政建设,对吏治管理有相当效果。
雍正皇帝登基前,有丰富的行政经验,对清朝吏治败坏,官员贪腐有着切肤之痛,雄才大略的建立了“养廉银”和“火耗归公”制度。等于从制度上加强了廉政建设,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贪腐行为。“养廉银”对雍正朝的吏治清明有着关键作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们总会找出各种理由增加对农民的摊派,单靠雍正皇帝和“养廉银”无法彻底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雍正搞养廉银的本意并不是养廉官员。
明代一条鞭法之后,国家法定货币是标准重量十两和五十两的库平纹银,其余市场流通的散银与铜钱在百姓缴纳税金与费用的时候都必须缴纳火耗或者折色。
所谓火耗,就是散银铸造为标准银过程中损耗的重量,主要是附着的污渍,银两杂质。以及人工、燃料费用。
其实总的火耗实际不会超过千分之五,然而因为清代官员俸禄很低,一品官不过180两及180斛粮食,七品县令只有45两和45斛粮食,基本无法正常生活,还不要说人情交际,师爷与幕僚费用等。所以涉税官员收取火耗就敢于收取百分之十甚至三成四成,这些钱财当然被官员差役瓜分。
雍正时期全国财政收入大体4000万两,哪怕平均收取10%就是400万两,所以雍正要求火耗归中央财政。这当然遭到了上下的一致反对与软磨硬扛。最后,雍正宣布凡地方官员都以不同职务与责任领取养廉银,以交换中高级官员们对火耗归公的支持。其中,总督可得1-3万,知府数千,县令600至1300两。
不过,由于广大差役没有得到养廉银,底层官员所得太少,加之人的贪欲所在,火耗归公政策基本失效,百姓在规定火耗外多缴纳的费用依旧为官员差役瓜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首先要默认一个前提:中国古代的官员,贪污是普遍现象。
分析贪污的原因,除了缺乏必要的监督以外,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官员的待遇不高。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月入3万,在健身房里捡了一个100块的耳机,大概率上他就上交了;但如果他月入2800,可能就把耳机装兜里带走了。
养廉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的——我们不能保证所有人都是好人,但我们要尽量给想当好人的人们,提供条件。
清朝文职官员的待遇是根据《大明会典》制作而成的。之所以顺治皇帝要使用大明会典作为发工资的依据,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全面。是的,刚入关的满清如果不继承明朝的制度,诺大的中国他们就玩不转。
但是,大明会典规定的工资太低了。低到什么程度呢?全国闻名的清官海瑞,在母亲过寿的时候买了2斤肉,居然成了大新闻,上报了皇帝。
因此,清朝采取的办法是:发放各种补贴,以弥补官员工资的不足。往往补贴会高于工资俸禄的好多倍。
随着三藩之乱等战争,官员的补贴大幅度减少。因此,为了维系原有的生活水平,官员们就开始考虑“火耗银”的主意。也就是官府收1块钱的税,要收几毛钱打造银子的消耗。至于具体收几毛钱,就看官员的良心了。
在这个背景下,雍正只好采取两套办法:
第一,一两银子最多征收2钱银子的火耗。
第二,发放养廉银。相当于被固定化的官员津贴。
这样一来,大家把事情放在明面上说,官员们就不要瞎贪污了吧!
当然,制度虽然奇葩,我们也能从中看到雍正的不得已。只不过杜绝贪污问题直到今天都没解决,雍正的做法留给今天人们的,当然是“高薪养廉”是一个绝对错误的做法,一点也不足采取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光靠合法收入 那点工资 没让办法让官老爷体面的活着 就搞个福利 给他们 类似现在的年终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国家之利,保清正廉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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