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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待河北涞源反杀案?
正当防卫,涞源,不起诉你怎么看待河北涞源反杀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发生私闯民宅行凶的时候,行凶者是否还享有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有,那谁也不能伤害他;如果没有,当然要任凭处置。要维护行凶者的权益,那么,公民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二者是矛盾的。国家的的法律到底该保护谁。在面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时候,行凶者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不应该也不能是平等的关系。法律肩付的使命就是惩恶扬善,这也是它的伦理功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死者本身相当凶残,和他搏斗要有哪些讲究才能保全自己和家人,美国有个案例,有个警察发现嫌疑人有危险动作可以先开枪,以前规定是起码连开两枪,结果就出了一个嫌疑人连中两枪没死,还掏枪把警察打死了,现在好像是警察面对嫌疑人的可以动作,规定连开三枪,现在不是在美国,自卫者也不是警察,他们是行使自卫权,但是不清楚谁规定的那个死者倒地后让他没有了继续行凶的能力?倒地是否能做为制服标准?网上说的如果当事人觉得行凶者被打跑,还有继续行凶的可能,当事人可以追着行凶者继续砍,不付法律责任,是真有这一条吗?已经被行凶者砍了两个人了,还用得着猜行凶者的主观意愿吗?谁能用全家人性命来赌行凶者倒地就不再行凶?这不是场上比赛,是在搏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是,0.01秒内坏人可以决定打或不打,可以决定击打要害或击伤身体,有无数的选择权,而好人呢?顾虑重重,怕防卫过当,被法律惩罚,所以好坏人在法律保护地位上就严重不平等,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防卫过当应取消,还好人一个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网友们,你们可以当群众陪审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嫌犯私闯民宅,携带凶器,目的就是要行凶,可以说你死我活,自卫是必须的,要保护全家必须制服凶手,使其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倒地后不能证明失去反抗能力,不会再反扑,家人继续反击是因为凶手太凶残,防卫是无限的,凶手死活不存在过当。这是对凶手打击不力造成的,多次侵害,变本加利,自寻死路,他要不死会怎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希望赵宇案的处理对涞源司法机关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赵宇案最新进展:最高检纠正晋安检察的处理结果,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书,对赵宇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作出无罪不起诉的决定。
那么,问题来了,晋安检察作出的不起诉和最高检认定的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晋安检察作出的是有罪但由于情节轻微放你一马的有罪不起诉,专业术语叫相对不起诉,最高检认为不对,赵宇的行为就是一种正当防卫,既然是正当防卫,那就没有犯罪事实,这种情况下作出的不起诉就是一种无罪的不起诉,也就是法定不起诉的一种。法定不起诉除了“没有犯罪事实”这种情形外,还包括“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已超追诉时效”等其他6种情形。
不知道河北涞原入室反杀案的小菲父母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希望是有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小女生几次报警,还是没有摆脱垃圾男的无理纠缠,这是警察怎么处理的呢?当歹徒翻墙入室手拿凶器威胁到一家人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要想活命,必须拼死一博,在搏斗中歹徒被打死,是正当防卫,一家人反而被羁押。小女孩刚被放出。其父母还在羁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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