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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上门闹事,闹事的人被打了,打人者算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受访者,来者有人上门闹事,闹事的人被打了,打人者算正当防卫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人上门闹事,闹事的人被打了,打人者算正当防卫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上门闹事,看他的来势,凶猛可以防卫!
不能坐等被打,但要抓住机会控制他!
如果他太强势,选择报警,后报仇,不算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家 应该是人们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别人侵入,不能有力的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那这个国也将不国了。
不管国家法律怎么制定,正当防卫会不会过当,万一有人入侵我的家,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对方至命的打击,直到对方没有能力伤害我及家人为止,就是判我防卫过当,再来一次还是会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不顾一切。
你们法律要怎么判我随你们的便,怎么样判都改变不了我保护家人的决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上门闹事”有两种可能:
一、“来者”有正当理由,上门要求民事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到受访者家门前等人不是【非法】,受访者如是欠“来者”财物不返还,房屋住宅属抵债物,“来者”入室讨债不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则“来者”有【正当防卫权】,受访者欠债不还殴打“来者”不是【正当防卫】。
二、“来者”无正当理由,到受访者家门前等人是【非法】,“来者”【非法】入室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受访者在家门前拦截不是【非法】,受访者有【正当防卫权】,把“来者”打伤是【正当防卫】,“来者”殴打“受访者”不是【正当防卫】,打伤“受访者”犯下【寻衅滋事罪】,致“受访者”轻伤的,还犯【故意伤害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人上门闹事,闹事的人被打了,打人者算正当防卫吗?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行为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问题中,“有人上门闹事”,说明行为人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属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了房屋主人及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安宁权等合法权益。针对该行为,房屋主人等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的人都有权要求行为人退出,也有权对其进行正当防卫。同时,行为人“上门闹事",说明不法行为正在进行。若此,包括房屋主人在内的所有人均有权对正上门闹事者进行正当防卫,制止其"上门闹事"的违法行为。在制止上门闹事的过程,当然会运用强力,该行为是法律允许的正当行为,不是单纯的“打人”行为,体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而且只要“打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重伤或死亡)的,均属正当防卫。当然,若上门闹事者的“闹事"行为包含了行凶、杀人、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防卫人也可以实施无限防卫,因此导致“闹事者"伤亡的,亦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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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9年11月1日,最高检对正当防卫做出定义了,只要受害方觉得施暴方有施暴行为,并且有继续施暴的意图,受害方反击就属于正当防卫,前提是同等暴力程度,比如对方动刀子,你动刀子杀了他就不算防卫过当,如果对方动手,你动刀子,这就属于防卫过当,如果对方拿刀子威胁你,你无法判断对方是威胁你还是试图杀死你,你可以按照最严重的后果来决定自己的反击程度,换句话说,即便你拔刀杀了他,也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对方打了你,你判断对方还会继续殴打你,你反击,把对方打伤,这也属于正当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支持你,我感觉打的轻,死在脖子上拉屎,天理不容,但是对方为什么会上门闹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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