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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规:商品房买卖按套内面积计价取消公摊,新规之前买房子的怎么办?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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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住建部新规:商品房买卖按套内面积计价取消公摊,新规之前买房子的怎么办?有补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
近日,住建部发布新规,取消商品房买卖公摊面积,商品房计价按套内面积计算。其实,这对我们影响大吗?貌似也不算太大。只是把原来的建面单价折算成了套内单价,但是你不要傻傻的以为,原来建面1万一平的房子单价,现在改为套内还是1万一平吧?当然都是折算了过去的!比如说,原来买的一套房子建面100个平方,房子建面单价一万一平,那总价就是100万元。现在,要按套内计算,这个建面100平的房子,套内是80平,那它的单价就是100万/80平,也就是说,别人卖房子时按套内1.25万一平来卖的,你算算总价是不是还是100万?一定还是那么多!
只是,取消了公摊面积,房子按套内面积计价,对于我们买房的人来说,买房时更直观,也消除了很多猫腻。比如建面100平的房子,你买房时如果不仔细过问,有可能公摊面积就给你除去了30~40平,也就是说公摊面积就占了30%~40%,我们这买的是什么房子呀?一般来说,建面100平的房子都可以做一个舒适的三室房了,你这公摊就给占了40平,剩下60平,也只能做一个小两室,得房面积大打折扣。并且,在给你计算物业的时候他不管你套内多大,你建面100平,那就得按100平的标准来交物业费,可是,你交了100平的物业费,却享受的并不是100平的生活品质呀。既伤钱,又伤神。
前期买房的,合同已经签了,那就已经成型了,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只要没违背市场交易规定,那合同就是约定,就算现在实行套内面积计价,只要你的合同是在政策正式实施之前签的,那合同就是完全有效的,你想要的补偿,那是没有的,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及风险,开发商剩下的只有建房、交房和后期服务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换汤不换药总价不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处有两点:第一:长期节省物业费!第二:可以简单入住,对于无钱装修的家庭是一大利好。对于以前的,肯定没人管了,开发商也不是吃素的,卖出去的房子只能是既往不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阶段的取消公摊还是处于意见征集状态,具体结果还需要等待。我觉得一大部分人都希望取消吧!我个人也这么想的,哈哈。其实结果就两种,彻底取消或者保留。
1.取消公摊:有机利既有弊。利:对于广大对房屋有实质性追求的民众,取消公摊等于直接给房屋打了八折,别小看了这八折,对于一些三,四线的小城市来说,直接就省了十多万吖,一线的就更不用说了,省下来的钱会大大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降低房贷的压力。
弊:房地产商,拿一个楼盘来说,如果房屋可以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百分之20公摊,直接损失20%的现金流。对于已开发楼盘或者正在开发楼盘造成的损失谁来买单?是否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是,这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这些都是现阶段征集意见的主要问题。
2.不取消:不取消针对于现阶段公摊面积乱象:房地产市场上公摊面积计算模糊、公摊设施擅自挪为商用、公摊面积动辄再收服务费等种种乱象,又该如何解决?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
所以现阶段征求意见还是主要对取消公摊,或者保留两种意见后果的意见征集以及整理规划中。制定出真正符合我国现阶段地产行业发展的方案,既符合广大群众的要求还要保证地产商的利益。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易中有没有公摊面积是个伪命题。公共区域面积肯定且必须计入房价之中,按套内面积交易则是把公摊面积隐含在套内面积之中而已,购房者还少了公共区域的知情权。应该把公共区域面积的分摊原则,分摊标准,分摊方法,分摊率,分摊折扣,分摊数量,分摊价格等全部公开透明且制定相应的规范才是正解。
与住房有关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价格都会相应上涨的。购房契税税率也会调整。想通过购房面积计算的差异省钱是天真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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