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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本上写丈夫名字,人去世后妻子要卖房该怎么办?
丈夫,继承人,妻子夫妻房本上写丈夫名字,人去世后妻子要卖房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次类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的房本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若妻子想卖房,首先要把产权全过户到妻子名下,这样卖房时妻子一个人签字过户就卖掉房子了。其次就是让所有丈夫房产继承人到场签字,也可以卖掉房子。
再细说就是,丈夫去世房屋产权按照现行法律,房产并不完全过度到妻子名下。理论上说房屋产权是夫妻各占一半,丈夫去世后,丈夫名下的一半房屋产权,是由包括妻子,子女,丈夫的父母或丈夫的扶养人共同拥有的。
所以丈夫去世,妻子想卖房,必须拥有全部合法产权才能卖。1.全部继承人先放弃产权,过全房产到妻子名下,妻子一人签字卖房走程序。2.全部继承人包括妻子都到场签字卖房卖程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卖房必须取得房子的全部产权。首先按继承处理,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只有该房的50%产权。另外50%是丈夫的。必须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继承。如果有其他继承人,而且关于继承没有争议,放弃继承权。妻子可以继承之后去过户,房本变更为妻子的名字。之后就可以处置。如果有争议,就只能走诉讼程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问题所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去世后,则产生遗产继承问题。
首先,房子一半归女方,一半归男方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作为遗产的二分之一产权,应平均分配给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并办理产权变更,将产权人变更人女方、男方的父母及子女。女方作为产权人之一,无权单独处分房产。
如男方无父母,也无子女(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均在此列),则该二分之一遗产全归女方继承。此时,应将继承关系及手续理顺后,办理产权变更,将产权变更为女方单独所有。
无论哪种情况,女方都没法直接卖房子,要先完成遗产继承手续,再作处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妻子应该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然后再交易房屋。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已死亡或宣布死亡并且遗留财产者)所遗留的房产转归继承人(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所有的行为。
继承是是一种法律制度,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
这个问题在不考虑丈夫遗嘱及是否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妻子是法定继承人,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证明,然后拿继承公证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样就可以交易该房屋。
(图片来自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拿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局过户,然后,卖房。
一、首先,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确定房产归妻子一人所有。如果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协商确认房屋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人要同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手续,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继承法》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即将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与《继承法》大同小异,《民法典》更加人性化、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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