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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辞职了并办好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找各种借口克扣离职员工的工资,这合法吗?
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职了并办好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找各种借口克扣离职员工的工资,这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个途径:
一是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是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三是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始终是弱势群体,因此,劳动者要多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要沉着冷静,保留好证据,寻求妥善的处理办法,不可采取极端的方法,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的法律制度能够不断完善,能够不断保障社会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公司没有合理理由无故克扣工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对公司形象也有较大的负面影响。
作为职工不幸遇到这种公司,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真诚沟通—与公司负责人有效沟通。
2、法律程序—保管好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网络曝光—利用舆论给公司造成压力来维护自身利益。
存在扣工资这种情况的公司大部分是歪(不正规)的。求职者在投简历之前最好多渠道(如通过天眼查app了解公司法人,股东,法律风险等变化,通过看准app看看公司老员工对公司薪资福利待遇评价)多方面了解求职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试用合同行使。与正试合同比对性使权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至于你说的各种借口,你并没表述清楚,我无法给你确定的回答,但是有一点,如果公司说你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你不能举证说明,那你是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的。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经济补偿等离职前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是暂停的话,这个是符合劳动法,但是如果是,额扣你工资的话,前提是你把所有的离职手续都办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请!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关于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不合法,
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合法!依法,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即可办理离职。试用期间,已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实际工作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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