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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社会的趋势还是漏洞?对此你怎么看?
劳务,公司,企业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社会的趋势还是漏洞?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爱用派遣工其实就逃避责任,降低风险。说明老板只想多挣钱,前几天看了一条新闻,说日本有150年的企业快有五万家了,我们只有多少呢,人家企业为什么这么厉害,我们质量怎么样,生命力多久。其实就企业文化没有,工对企业有家的感觉没有,企业管理和带兵一样,如果不真心善待士兵,战场上他们会以死博名呀,工人就是你的兵,取消派遣工,还要善待工人才是王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趋势也不是漏洞,而且还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用工形式。
相信很多人一提到劳务派遣公司都深恶痛疾,因为这种用工形式似乎让一些劳务派遣者觉得自己的待遇与企业正式的员工有所差异,有低人一等的感觉,我也曾是派遣员工,以下是我经历派遣后的正确认识。
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真有这样的感觉或者实际情况也是一样,那只能说明你遇上的是不正规的小商小贩,所谓的黑中介。
接着我会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为大家扶正思想,教会大家如何区分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和黑心中介,毕竟一念之差就会导致大家的辛苦回报受损。
不是所有岗位都可派遣劳动者
我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有条款,只有个别特殊性岗位才能使用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二章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是指单位的这个岗位存在6个月以内的可以使用派遣劳动者。
辅助性的岗位多见一些大型公司的电话售后客服或者某些银行信用卡推销的客服等。
所以大家应聘职能性岗位时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的方式,你可以拒绝,改为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工和普通员工待遇差异
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该有所差异,同工同酬。
有些大型单位有固定编制,但是工作量过于饱和,为了不增加管理成本和劳动风险成本,也会考虑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但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派遣人数不能超过公司职工总数的10%。
我国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和普通劳动者能享有相同待遇,保障同工同酬。
可以不给劳务派遣员工交社保吗
不可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派遣单位应给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八条 第四款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员工和普通劳动者享有相同权益,如果遇到不缴纳社保的可以及时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权益。
劳务派遣员工容易失业吗?
劳动合同都一样,均有期限,普通劳动合同最少可以签署1年期限的,而劳务派遣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则最低需要签署2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认真工作认真比普通职工更不易合同终止。
以上合同都需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以,与普通劳动者权益一样,不存在容易失业或失业率高的问题。
如何识别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和黑中介
首先是营业执照,其次是劳务派遣证,还有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大型正规的办公场所。
如果以上证照信息统一,我们考察后可以认定为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
如果证照信息不同意,街边小店办公的均为黑心中介(往往会乱收费,不发工资,维权无门)。
综上,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不是趋势,也没有漏洞,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用工形式。
大家一定要慧眼识珠,就算是派遣劳动,也要和正规的公司合作,一定不要被黑中介劳务公司坑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只觉得劳务派遣是建筑工地或保安、保洁之类的苦、脏、累行业,现在才知道有高校、中小学、医院、高铁、民航等高大上的行业也有劳务派遣。明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直接发生劳动关系的,为何要发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可以和劳动者直接签署劳务合同,不签署劳动合同啊,为何多一个剥削阶层劳务公司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漏洞,应该尽早取消劳务派遣工这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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