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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给拆迁款该怎么办?
房屋,宅基地,不给拆迁不给拆迁款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京尚拆迁律师。
拆迁不给拆迁款,违反了 《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需要了解被征地块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批复文件、是否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必须公开的文件,确保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听证权等合法权利不被肆意剥夺。明确征拆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公共利益,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征地前提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征拆项目部不具有公共利益,那就不符合征收的前提条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就违法征地行为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征拆项目具有公益利益,并且征地程序合法(例如:征地报批前后的文件都依法公开或张贴),被拆迁人有三种补偿方式可选择,其一,以地换地(也就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共被拆迁人建房);其二,提供安置房;三、给予货币补偿。
综上,被拆迁人房屋被拆迁了,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依法获得宅基地补偿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若您未获得拆迁补偿款,可以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依法进行维权,尽早追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有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若有土地征拆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搞清楚不给补偿的原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拆迁当然是要给安置补偿款的,并且你说是大队部要拆迁,大队是没有组织实施拆迁的主体资格的,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文才可以,如果你所言属实这无疑是违法的行为,您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查处,或者就其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家房子被拆了。有赔款吗,都一年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中,大多数房屋都是祖祖辈辈一直生活的场所,而由于历史原因,这类房屋很多都没有办理过相应的产权证书,但并不能因为此类房屋没有产权证书,就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从而剥夺他们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此类宅基地如果历史上曾通过合法的手续获得了批准,则应认可该批准的效力,按照批准的实际面积予以补偿,如果没有经过批准,但补办过相应手续的,则按照登记的面积予以补偿。
其次,对于在原有宅基地上依法修建房屋的,但由于一些政策性原因未能办理权属证书的,同样应当予以相应补偿。而对于一些在征地公告发布后,属于征地范围内的百姓在自家院内抢建房屋建筑,欲以增加建筑面积从而获得更高额的补偿款的,凯诺律师必须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种情况下多建造的房屋是绝对没有补偿款的,在征地过程中,征收负责部门通常会对征地范围内的建筑进行测量评估登记,对房屋现有情况予以冻结,因此,抢建房屋多得补偿这种情况在征地中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甚至可以说这种行为更像是一桩赔本的买卖。
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违法占地建造房屋的情况,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几种非法占地的情况,包括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以及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都以违法占地论处,因此,违法占地建造的房屋不仅在征收时无法获得补偿,还面临着承担行政处罚、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的风险。最后,对于一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承包的耕地上建造房屋导致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在征收时同样不予赔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轻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治理,并处以罚款,重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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