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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发生的追砍事件,作为骑车人,应该怎么做才是正当防卫?
打了,宝马,男子昆山发生的追砍事件,作为骑车人,应该怎么做才是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8月28日下午,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现场视频显示,事件源起一起行车冲突,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纠纷,宝马车上走出的一名男子,在对骑电动车的男子进行推搡后,回身至车内,取出一把刀。另一角度的监控视频显示,“宝马男”多次用刀背拍打骑电动车男子。两人在纠缠中,“宝马男”手中刀具掉落,被身穿白色衬衫的骑电动车男子捡到,并使用砍刀“反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可以分几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当过兵或者经常练武有习武基础的,可以迎难而上,小心周旋,有可能把刀夺过来。其实在社会上打架或者拿刀的没有训练过的,几乎都是“王八拳”,我就见识过拿刀砍人。我记的在2009年的时候,我才从部队退伍回来,在派出所当消防队员。一个河南人喝酒喝醉了,拿刀砍了三个,一个警察,一个老太太,一个中年人,走到哪里砍到哪里,到处砍。没有人敢上前,(我在派出所的楼上,不知道情况,后来他们喊我,说有人砍人了我才跑下楼,我跑到现场,就已经砍了几个人了),现场好多老百姓,看着都很紧张,手里都拿着刀。我问他们,怎么拿刀,他们说拿刀自卫。我找到那个砍人的,看着他拿刀砍那个中年人,头上到处都是血。我想不行,要出人命,冲上去拿警棍打他的头,打了六七下(他有一米八以上,而我只有1米七),他靠着墙倒下去了,我冲上去靠近夺了刀,周围的老百姓看见手上没刀了,都冲上去群殴他。我看着他被打了不行了,身体发直,就赶紧阻止周围的群众不要再打了,要打死了。用手铐铐了塞上警车送他医院检查,我去,我用警棍打了那么多下,竟然没事。当时所长出警了,枪放在保险柜,不然他当场就被击毙了。如果在拖一会时间,所长回来了就直接拿枪了,我也算间接的救了他一命。后来把受伤的几个群众送到医院,老太太一刀砍在脸上,缝了15针。中年人头上砍了2刀,头骨都砍断了。警察胸口着了一刀,休息了3个月,这个人被法院判了5年。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有些时候,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时候,退伍老兵要冲在最前面,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第二,普通群众看见有人拿刀砍你要赶紧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不要认为自己很厉害,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当前发生的事情是个例外,也许骑电动车的是个练家子。如果开宝马的刀没掉,那么骑电动车的有可能会被砍死,因为他手上什么东西也没有。昆明火车站砍人事件,说一个保安拿拖把打了那个砍人的,结果被别人砍死了,工具不行也会丧命。因为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身上的肌肉是硬的,拿木棍拖把等工具打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还是那句话,就在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也希望这个世界上再没有这些事情发生,退一步海阔天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信大家关于这件事情的监控视频都看过来!刚开始白衣男一直处处让着纹身男没有还手,然而纹身男却到处为难他,到后面不过瘾跑到宝马车上拿出砍刀去砍白衣男子!白衣男子此时有两种选择:1;逃走
2;搏斗
结果显然是第2种情况,白衣男子选择搏斗!这种选择很危险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里面,也不会预想到最后的结果,所以无法保证整个过程会属于正当防卫!在法律上对正当防卫说法,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和进步,还是希望法律这方面也能跟的上社会的步伐,不断的去改进和提高。从而更好的来保护我们大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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