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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有期限吗?有什么规定吗?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有期限吗?有什么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们一般合同都有一个期限,物业的服务合同有期限吗?到期后业主有不续签的权利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物业公司谁跟业主签合同?业主都不知道他们是何方神圣。他们也没有什么物业管理主要是二项工作收物业费和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搞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任何服务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也不例外,业主大会有权利不续签物业服务企业。
任何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样是有期限,通常是三到五年,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相同。但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时间是,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企业,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时。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不是业主有权利,是业主大会有权利不续签的权利。
由于物业服务行业的特殊性,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会议未能选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服务小区。
但是下面这几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仍然能够继续服务小区:
1、物业管理服后合同到期之后,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之前,物业服务企业仍然能够继续服务小区。
2、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后,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但是业主委员会因各种原因未能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仍然能够继续服务下去。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但小区未能及时成立业主大会,未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继续服务小区。
由于物业服务的特殊性,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小区未能选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之前,严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继续服务小区。
决定是否续签物业服务企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有不续签的权利吗?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个别业主是没有做出这个决定的权利,有权利不续签物业服务企业的是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那有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入住物业服务协议)一般没有固定的期限。
但是,如果业主入住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业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与前期物业公司解除服务合同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含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自动取消。
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该是在业主大会投票所形成的决定,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因为,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所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五年!可以一签一年,到期续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任期是:(原为)3年一届任期,连选得连任,但最高只能两届任期。居民小区楼院"门卫"每年一次,最高只能两任。则业委会、物管是否也应参考于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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