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服务协议,管理混乱,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业主,物业公司,合同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服务协议,管理混乱,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服务协议,管理混乱,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签协议,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因为法律支持物业行业事实服务的说法。哥今天聊聊你可能没想过的观点,业主该怎样维护权益?
先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应该交费。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确立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
合同一般分为前期合同,或业委会成立后签订的合同,两种合同业主可能都没有签字。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一般约定,业主转让房屋的,本规约同时告知新业主,对新业主具有约束力,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则来源于规约,因此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另一种,是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统一签订的合同,对业主也具有约束力。
所以,如果物业公司将您起诉至法院,您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很多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双方对簿公堂,法官采纳了业主的部分主张,认定物业公司服务有瑕疵,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直到今天,部分法官依然沿袭这种判法。
哥今天想聊的是,法院的这种判决,错误的认识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利于业主间的公平,加剧了物业服务的恶化。那些正常交费的业主,都会逐渐变成不交费的业主,因为不交费可以获益。
先举个例子,假如有10个人组团外出旅游,途中旅游大巴抛锚,影响了一天的行程,不幸的是,A游客还在晚上住酒店时,相机被盗。
大家该如何支付费用?B游客能否因为大巴抛锚,拒绝支付所有的费用?答案显然不是,所有游客应该享有同样的折扣(支付同样的费用),因旅行社问题导致的A游客的损失,由旅行社另行赔偿。
物业服务不也是如此吗?只要不是因为物业原因,导致个别业主财产损失的,其它的诸如绿化不到位、保洁不干净、电梯不安全等公共的服务,全体业主应该同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其实,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看,这个也很容易说得通。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所有业主是一个整体,才是合同的当事人,单个业主不是。
当然,法律应该惩恶扬善,相对于正常交费的业主来说,未尽到服务职责的物业公司,和未按时交费的业主,都是违约人,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个人,不但要全额补交,还要加收违约金;对于物业公司,不但要其弥补服务过失,也要加收违约金。所收的违约金,按产权面积,分配给正常交费的业主,以鼓励他们遵守契约的精神。
如果这样判决,物业与业主的违约行为应该会有所减少,小区也应该会进去良性循环。
当然,目前这样判决,会出现违约金如何存放、谁来监管的难题。今天聊的主要是思路,大家认识一致,问题就会有解决的办法。
比如,政策明确业主大会的主体资格,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开设业主大会账户,物业费和违约金存放在业主大会账户,在社区的监督下使用。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改天再聊聊业主大会印章的必要性。欢迎交流、探讨、拍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管理混乱,有业主问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笔者告诉你,这个肯定行不通,就是打官司你也是肯定输,物业费必须缴纳。
1.我们先看看物业公司是符合入驻小区的,是不是需要和每个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前期物业公司的入驻,是开发商通过招标或者是协议方式入驻的。物业服务公司的入驻时开发商小区验收的必要条件。前期物业合同基本是标准合同,在合同法的范围内签署,并且经过住建部门物管科备案的。前期物业合同是交房前就签署了的,因此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
2.在我们这里,其实每个业主在收房时,物业公司都会让你签署一份前期物业合同,你不签署是不会给你办理交接手续的。并且在业主装修时预先缴纳一年的物业费,还有各种押金,几乎可以保证物业公司三年不需要收费了。
3.业主常说物业公司管理混乱,服务不周到。可是,一旦这些事被拉到台面上的时候,拿不出任何的实质性证据。既然没有证据,那么你的管理混乱说不可能得到支持。最终,你的物业费必须一分不少的交给物业公司。否则,物业公司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4.物业公司从入驻开始,就已经被法律认定事实服务的进行。这个是普通业主根本无法去质疑和推翻的事实。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比如说小区半个月不清理垃圾,然后被各大媒体报道,小区因为没有人员管理,汽车超速导致事故频发等,保安从不巡逻也没有巡逻记录等。可是很多时候,作为业主,这些证据很难保存或者取得。
如果业主真的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行,管理混乱的话,建议大家一定要行使自己的权力--成立业主委员会!别他妈说什么业委会更贪更黑,这都是那些从来不参与小区事务,从来不参与投票的二货们说出来的!如果一个小区所有业主都参与了业委会选举,何来暗箱操作?如果一个业委会真的违背了大家的意愿,大家一人一票还不是直接按照法定程序罢免了?
只是口头说物业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业主,在你没有实质性证据支持你的时候,请你还是按时缴费吧。交完费用后,立马成立业委会,并在业主大会表决解除这种万恶的物业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取缔物业,不过取缔前要有更好更成熟的方案!
上一篇:孕妇需不需要喝奶粉?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