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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问斩为何选在“午时三刻”?
午时,秋后,犯人古代问斩为何选在“午时三刻”?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每天接到的邀请连篇累牍,不是不想回答,而是自感问题来得突兀生硬,与我本人的看法和论点相悖,有的又极为浅薄或者偏门,一个是自家知识储备不够不足以应对,一个是这个白痴问题答者比问者更白痴,那就干脆不答了,也省得落得徒赚美誉甚至沽名钓誉的名声。
这个问题却是十分的好,问的客观冷静,也必须答者如约以应。
要想弄清楚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开刀问斩而非他时,这里面的原委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首先,我们要明确午时三刻是什么时候。
我们祖先的原始计时,计有圭表、日晷等等较为先进的计时器具,也还有较为感官和原始的漏刻计时,甚至更简陋的“立竿见影”计时。但无论是哪种计时,都必须先行掌握一天之中的十二个时辰。我们知道,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乃为十二个地支称谓,对应着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寅癸十大天干,两者相配合成天干地支六十个甲子。
这午时,就是源自于地支的十二个时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字各自对应着一个时辰,一个时辰时长接近于我们现在的两个小时,合起来构成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周始往复。
这个子时的起点,要算在深夜的十一点,两个小时再变更为另一个时辰。也就是说午夜十一点到一点,是子时时辰。而到了午时,恰好是正午十一点到一点之间。至于午时三刻,基本可以固定在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向十二点的过渡当中——古时将一昼夜划为一百刻,一刻相当于今天的14.4分钟,基本接近我们今天的一刻钟时间。
而之所以将犯人押至午时三刻处斩,就是因为这个时刻是一天之中阳光最为直照的时刻,这一刻的日影也最短,古人以为这个时刻的阳气正处于蓬勃孟浪的濯发时刻,阳气达到了极致。这就牵扯到了古时的阴阳论观点,认为只有最阳刚的时刻才能最大限度的压制住来自阴厉的侵袭,而杀人,是要将人犯一刀斩断头颅,由阳气罡正迅速转为阴气萦头,一个大活人瞬间被送进阴曹地府,那是个最阴的所在,一切阳气都被无边的阴气包围剥蚀,自然就全部变成了阴气。
午时三刻代表了正义的最光大时刻,也是取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之意。
这是其一。
二一个是邪不压正论。犯人本来就是这个社会的祸害和渣滓,不说罪大恶极不共戴天,起码也是天怒人怨犯了众怒,当然也不刨除那些冤死的鬼。这些人被处以极刑,就是采自这样的阴阳论观点。
日影最短,说明阴气最弱,也就是说邪恶和魑魅是最孱弱的时刻,这一刻杀头,就是表明邪气永远侵蚀不了阳光正义,邪恶永远只是那么一小撮。
其三,这也是阴阳论的又一论断。是说这个被杀的人,阴气缠绕,按照古时迷信的观点,一定会纠缠和迫害那些判他罪的人、杀他的人、监斩的人和朝堂上御极的人,当然是皇帝本尊了。就是要保护这些人不被恶鬼阴气侵犯弥漫,以保证这个社会一直处于光明正大的运行之中。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时刻太阳最为毒辣,无论是即将要死去的人还是那些眼看着他即将死去的人,这个时候很容易由于阳光的照射而昏昏欲睡,也是最为迷瞪的时刻。这一刻杀头,人犯会被映照得昏昏沉沉,对于大刀砍下去的知觉不很明显,再加上断头酒的刺激和发作,也就基本感觉不到那种锐利而尖刻的疼痛,也少了那些冤戾缠头裹脑。
最后一点,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有心解读,就是非是重大的罪犯不在这个时刻问斩,只要是上午的时辰都可以施行。而这个时候的问斩,都是罪大恶极的人犯,也是取让他们不能再行转世为人、祸害人间的意愿。
这大概就是午时三刻问斩的真正含义。
图片来自网络,也为某些图片给您带来视觉感官刺激深感愧疚和不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时三刻?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要从古人的时辰划分说起。古人将一昼夜划分为12个时辰,又划分为100刻,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100刻,午时大约在今天的中午11点至13点之间,午时三刻,则将近正午12点。这时候,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古人认为杀人毕竟是件阴事,就算被杀的人真的罪有应得,他的鬼魂也会前来纠缠,会对法官、监斩官、行刑刽子手不利,而在阳气最盛的时刻行刑,则可以压抑鬼魂,这应该是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其次,午时三刻通常是人一天中精神比较低迷的时刻,在这个时候处决犯人,犯人能感受到的痛苦会少一些。从这个角度来说,选择在这个时间将犯人斩首,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斩首犯人的行刑时间并不都是午时三刻,这仅仅是对白天而言。如果定在晚上,则不需要午时三刻,但必须等到天亮后执行,这是古时传下来的规矩。
斩首这一刑罚虽不如凌迟、剥皮那么折磨受刑者,但却很折磨观看斩首场景的群众。自古以来在执行斩首刑罚的时候,官方是很重视行刑时间的选择。既要按规定选择日期时间,又要充分照顾观看行刑的人,否则起不到震慑作用。
古代斩首犯人只有两种情况是斩立决的,一种是朝廷钦定的重要罪犯,另一种则是战争等非常时期的罪犯。除此之外,其余的都要关在监狱里等待相关部门备案审理并报请朝廷批准,到规定的日期才能处决。
从先秦到清朝,死刑的执行都是在秋后。《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说法。秋天百草开始枯败,给人一种萧条悲凉之感,按照古人的说法,这个时候处决罪犯是顺应天命,顺势而为。
历史上,只有秦朝是在一年当中任何季节都可以处决人犯的,而后代其它历朝都把处决犯人定在秋后,这就是古时常说的“秋决”。唯一不同的是各代规定的行刑的月份有所差别,这源自各朝不同的节日习气。
西汉时规定只有农历十月到腊月这一段时间可以执行死刑,立春节气是个界限,这个时间段其实是很短的。明朝时如果有人在立春后或秋分前处决罪犯的,屁股要挨八十大棒的,唐代则是要让行刑者蹲一年的大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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