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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秦法在秦国施行,使秦国强大,而统一后只是推广到全国就成了暴秦?
秦国,秦朝,商鞅为什么秦法在秦国施行,使秦国强大,而统一后只是推广到全国就成了暴秦?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话题争议很大:我们知道贾谊在《过秦论》中总结秦朝覆灭的经验教训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因此传统的观点认为秦朝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秦法的暴虐。自从《大秦帝国》播出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商鞅乃是“万古法圣”,而由商鞅所开创的秦国战时法治是可以传承千秋万代的。尤其是有些人在对1975年12月于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有所了解后更是如获至宝地以为自己的论点有了依据,于是他们言之凿凿声称秦朝二世而亡根本不是由于秦法暴虐造成的。既然根本没秦法暴虐一说,那么又怎么解释秦朝的二世而亡呢?于是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就被总结为大乱之后未能及时休养生息。这么解释当然也没错,但滥用民力只是一种现象,而最关键核心的问题是秦朝的滥用民力其实不是秦始皇或秦二世个人的原因而是一种制度性滥用。这里需要先解释一下:所谓“秦法”一词并不能简单理解为秦国的法律条文,而是指的由商鞅变法所确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运转机制。事实上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之后陆续出土、现世了《里耶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这其中均包含了大量的秦朝基层管理涉及到的户籍、簿册、公文以及法律的律文,从中可以对秦国的整套基层管理体制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如果我们要认识一个真实的秦国先要摈弃门户之见。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当真完完全全执行的是商鞅主导的法家政治吗?那么在春秋战国大争之世到来前西周王朝又是实行的什么政治呢?我们知道孔子的理想就是恢复古制恢复周礼,以礼以仁爱治国。那么西周时期是不是就只有礼治而无法治呢?有!无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就是法。谁能否认周朝有周朝的法治呢?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厉行法治,那么秦国是否就不存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呢?人是有情感的动物,如果抛弃仁孝信义与禽兽何异?荀子曾到访秦国并留下这样一段话“其固塞险,形埶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这段话的大意是说:秦国山川险固、民风淳朴、吏治清明。这还是后世史书中那个虎狼之秦吗?此时已是商鞅变法之后的事了,奉行法治的秦国在荀子这个儒家代表人物眼中竟比六国率先实现了儒家眼中的教化。
商鞅变法实际上是要把所有秦国人变成两种人:为国家作战的战士和为战士提供粮食的农夫,所以商鞅变法排斥一切商人、游侠、士子进入秦国。如果张仪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下场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压根就不喜欢玩嘴皮子的;如果吕不韦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也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也不喜欢做生意的,这样做的结果是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宁静饰演的芈八子的话说“秦国可以称为穷国”——除了打仗和种地的就没别的什么人了。那么商鞅变法这么做对不对呢?既对又不对——说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的确有大量虚言浮夸之徒,就靠一张嘴卖弄,啥实事都干不了;说不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也有不少求真务实,深具经天纬地之才的人士。对秦国而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长期被魏国压制的局面,而要改变这一局面最需要的就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铁军和供养这支铁军的粮草,所以商鞅变法实际上是紧紧围绕秦国这一主要目标在努力。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我们个人,我们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真正最想要的是什么并紧紧围绕这一主要目标去配置资源,其它的次要目标该放弃时就得放弃——有舍才有得。可当秦国在度过自己最艰难的岁月后再完全依照商君之法就日益显露出弊端了,这恰恰也是商鞅自己所反对的: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变——任何制度都是有时效性的:过去给国家带来好处的制度随着时代的演变可能会结出苦果,只有适时适度适当地损益变化才真正契合变法之道。
秦惠文王深刻洞悉了商鞅变法的精髓,所以他虽然杀了商鞅,但并不废弃商君之法,然而他也不打算固守商君之法,他要对商君之法进行损益变化——任用纵横家张仪就是这一变化的绝佳体现,秦孝公时代秦国只重视国内的农业生产和对外的军事战争,而对邦交一向不太重视,然而秦惠文王意识到:有时好的外交谋划可以代替军队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被秦惠文王所接纳的不只是张仪这种纵横家的代表,事实上当时诸子百家中的另一个派别也被秦惠文王所接纳——这就是墨家。秦惠文王虽然保留了商君之法,但在治国理政上他是异常现实的,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张仪的话说“势利之人”,只要对秦国有利可图之事必为之。而墨家从来就是一个求真务实的学派——他们不是坐而论道,他们既要说更要干,如果遇到打仗,他们会冲到第一线赴汤滔火,死不旋踵。这就使双方有了契合之处。墨家巨子腹朜之子在秦国杀人,此时已经历过商鞅变法的秦国以执法严厉著称,很少有国君亲自出面赦免杀人犯,然而秦惠文王还是特赦了腹朜之子。但腹朜以墨家家法加以拒绝道:“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于是在惠王已特赦的前提下以墨家之法杀之。法家制度的长处在于能激发出秦军最强的勇猛值,也能激发秦国农民最大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秦军提供充足的粮草,但如果装备不行那也是徒添伤亡。然而法家的着眼点正在于军事制度、农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具体的军事装备制作并非法家的长处,与之对应的是墨家恰恰擅长此道。尽管法家弟子几乎个个都是偏执的处女座——为变法革新、富国强兵不惜付出生命,但要让他们领军杀敌、制作兵器,他们得疯掉。在秦惠文王看来:既然这件事法家干不了,那就找干的了的人来。
根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当时各个诸侯国即使在同一地点遗留下来的兵器普遍都是轻重不等、大小不一、形式多样。而只有秦国的兵器不论在哪儿发现,其造型和尺寸几乎都是惊人的完全一致。在秦始皇兵马俑坑中发现的三棱弓弩箭头有4万多支,但4万多支箭头的底边宽的误差不超过1毫米。兵器型号的统一化大大便利了秦军装备的更新换代效率——在秦军中绝不可能出现弓弩和箭不匹配的问题,但在别的国家这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战士们甚至不得不在战前先对自己的兵器进行修整以便利自己的作战,这大大影响了军队的作战效率。除了墨家这群理工男以外,儒道法等门派谁也搞不懂何谓“空气动力学”。谈到弩,秦国的弩更是霸气。秦军弩机的各个零部件完全可以互换通用,轮廓误差不超过1毫米。在烽火硝烟的战场上,六国某个士兵的弩坏掉了,那就真的坏掉了,因为身边阵亡战友使用过的弩机零件都无法使用,而秦军士兵只需要更换损坏的零件后就可以继续发射。秦军在墨家军事工程科技的帮助下,早已进入“标准流水化”的生产时代。另外秦国将士用的青铜剑也比山东六国的剑长出约30厘米。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在短兵器格斗中,刺要比砍更有优势,因为它更逼近对手。比对手的剑长出约30厘米的秦剑,在格斗中显然更容易刺到对方。加长剑身简单,但是要保持加长后的青铜剑不容易折断就很困难。但墨家这帮理工男们又做到了,他们摸索出了铜与锡的科学配比,做到了既让剑身加长且能同样保持剑身的坚韧。所以短兵交接之时秦军又胜出一筹。其实不只是秦军的兵器装备,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李冰父子在修筑都江堰的过程中应该也得到过墨家的鼎力相助,否则在那个年代还有谁能如此精通工程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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