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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
宅基地,土地,户口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我们拥有的是所有权。
由于有地随房房,房地一体原则,所以宅基地上面有房子是很重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说有人因为上学进城了,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家里宅基地上的房子坍塌没有了。
多年以后,他可以回来在父母原本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吗?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多年,村集体是可以收走重新规划的。确切来说,空置两年以上就会收走了。
宅基地无法单独被继承,因为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宅基地上有房子时,我们对房子有所有权,而又有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当我们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时,则自动拥有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可当上面没有房子时,地随房走的原则被打破,宅基地又不能单独被继承,那就是没有了。
Ⅲ:总结下来的话,非农业户口的人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农耕田和宅基地的。但是继承的是农耕田承包期内的经营权。宅基地方面,继承的其实是上面的房屋所有权,继而获得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时,不能单独被继承。所以,我们非农业户口的朋友,如果农村父母已经年迈或者老去,应该多注意一下房子怎么样,多看看这方面的法规,一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然就不会再迷惑了,您认为呢?
我是黑嫂,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再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关于您的情况,您是因为上学把户口迁出了,户口原来是村里的户口的,之后您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土地。
这个问题在我国《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了,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关于农村中的宅基地。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我们平常使用宅基地也只是因为我们有它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也就不存在什么继承的问题。你父母去世以后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你继承的时候宅基地上面盖有合法房屋建筑,你继承了房子,自然也就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地随房走,但是日后你如果想要翻修房子或者重建房子,这个是不可能的,等到房子自然破掉,村子里也会收回宅基地了。这也就是说,你的户口迁到城市,你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直到其毁损掉。
第二:关于您说的土地问题
农村的耕地是承包给每家每户的,您父母承包了这个土地种植,但是土地是有承包期限的,如果您继承的时候,这个土地还有剩余的承包期,在这个承包期内您是可以继续种植的。承包期满后您就不享有重新承包的权利了。(京平~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农户口的人能够继承土地和宅基地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除去国家所有的部分)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农户拥有的也只是它们的使用权。因此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能被子女们继承的也只是它们的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收益和宅基地上的房屋。
因此下面提到的继承问题也指的是土地或宅基地的使用资格的继承。为了阐述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以一个例子来进行说明:
小强家住农村,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弟弟。小强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城市里工作,并把老家户口也迁到了城里,成为非农业户口。这期间小强的弟弟也在农村结婚并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在前年小强父母相继离世,生前也没有立下遗嘱,二老留下有五间平房和五亩土地。
咱们先说宅基地使用资格的继承问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第九条明确指出: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小强父母遗留的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小强的弟弟属于村集体内的成员,也符合对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因此小强的弟弟是可以在经过备案批准后将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继续继承使用。而小强本人已是非农业户口,已经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因此他也不能再取得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小强这类非农业户口的人单独取得使用,但是根据继承法精神,宅基地上小强父母遗留下的五间平房是二老的个人合法财产,小强的弟弟和小强都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在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小强兄弟二人是可以平均继承使用的。
也许有人这里又有疑问了:上面说了小强没有宅基地的使用资格,这里又说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的房屋,这不矛盾吗?因为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啊,没有宅基地使用资格,小强继承得来的房屋该怎样处置?
其实这看似矛盾的问题并不矛盾,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在的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会获得相应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资格,这在农村叫“地随房走”,因此小强在继承父母房屋的同时也会同时获得父母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只是在使用这块宅基地的权限上小强会与弟弟有所不同:比如小强弟弟可以将继承得来的房屋进行翻建,比如将平房加盖成楼房(前提是符合村内房屋总体规划),甚至可以将继承得来的房屋扒掉再原址上进行房屋的新建。
但是小强却不一样了,因为小强对宅基地的使用只是基于对房屋的继承所有,因此他只可以对继承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但不可以像弟弟那样在宅基地上进行翻建和新建。一旦继承的房屋倒塌掉后,小强也会同时失去对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资格。原房屋下的宅基地将会分配给弟弟使用,如果弟弟房屋和小强房屋下宅基地总面积超标,那么小强房屋下宅基地会随着房屋倒塌而被村里收回。
咱们再说土地使用资格的继承问题
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个人承包。一般最常见的就是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还有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对一些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一些荒山、荒沟等的个人承包。
如果小强父母留下的土地全部是家庭承包的耕地,根据土地承包法精神,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虽然承包户内父母相继去世,但承包户内还有弟弟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因此也谈不上土地承包经营的继承问题。至于小强能不能承包经营耕地,就看小强还属不属于承包户内成员。有人也许会问小强都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了,难道还在承包户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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