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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
宅基地,土地,户口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自己已离开农村成为非农户口,但是农村老家还有宅基地和耕地,请问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其实有两个问题。一个是非农户口能不能继承宅基地;另一个是非农户口能不能继承承包地。
先回答第一个:一般可以继承。
《继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仅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而且对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能否办理登记也没有政策明确。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首次明确农民集体内部成员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如果宅基地之上已经不存在房屋,是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应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因为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地上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换句话说,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在继承建筑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地随房走”。 这一点,可以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得到佐证,该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实际操作:应提交申请书、父母原来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父母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继承相关的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等材料,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申请登记时,有些地方会有相应的条件限制,比如: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上相关栏目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
再回答第二个:一般也可以继承或继续享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单个个人转为非农户口不影响家庭承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子女是农转非城镇户口,迁入未设区的市(如县城、小城镇)落户,承包户尚未灭失的,享有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另外,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简单点说:一般情况下,承包期内,你可以继承或继续享有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非承包户全体成员均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前一段时间一段“回复”引起热议:似乎非集体户成员也可以继承农村土地了。千万别误读,多数都是标题党、或者误读。相较之前的政策规定,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是旧话重说而已。
首先给题主一个结论:
不管您是集体户口还是非农户口,土地、宅基地都继承不了——我国土地要么属于国有、要么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老百姓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已。不管什么性质的土地,均不能作为老百姓的个人遗产,不能继承。
所以,对您的问题理解如下:
对老家人的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老家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先说说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跟户口无关,有关系的,仅仅取决于您是否是合法继承人。
但是,有个最基本的硬性条件:宅基地上,必须有可以居住的房子。
如果无房,题主继承不了。
如果有房,题主是通过继承宅基地房的方式,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再提醒一点:如果老家宅基地上有房,通过继承下来的房产,不能大修、重建。直到房子不能再继续居住使用,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即题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以地上房产存续寿命为限。
对老家人的土地承包权,可否继承?
这里需要区分土地的性质,区分为多种情况。逐一罗列一下,请题主自行比对:
1.如果是耕地
耕地的承包人是以“户”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在老家的家庭户里面还有成员(随便举个例子:假设父母在老家,父亲是登记的承包人,父亲过世),那么不产生继承问题——因为户头上还有人在。
如果承包户的户头上没人了,那么,耕地承包权也不存在继承问题——直接由村集体收回。但是,耕地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2.如果是林地。
林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如果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
这类土地承包权,依然可以继承: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小结
简单总结一下:
宅基地使用权,要看宅基地上有没有可供居住的房子。有,可继承;没有,不可继承。
农耕地承包权,不能继承。如果承包人户头已经没有他人,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收益。
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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