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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那以前一户多宅的该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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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土地确权这个问题。特别是推行了以后一材质,这个政策之后,再一户一宅制的原则,带领之下对于土地里面宅基地确权。
是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住宅用地的,再一步步管理提升。
就现在而言,农村里面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的家庭出现一户多宅,有的家庭是一户一宅。甚至有的家庭呢,多户一宅。
一户多宅能够确权吗?
我们先来说说,对于农村里面一户多宅的情况,能不能够获得确权呢?
什么情况出现的一户多宅?这个情况呢,一户多宅的问题,其实在农村里面呈现的非常明显。
因为农村里面讲究的是祖辈留传的问题,在农村里面或许还有那种老房子,特别是老旧的宅子。
那有的呢,可能岁月不太长久,又有的呢,是刚刚盖起来的,或者近几年才盖起来的新房子。
所以这种情况农村里面多半都会有一户多宅的问题,特别是地方宽阔的,农村里面一户多宅也不是不常见的事情。
一户多宅能不能够确权呢?答案是可以吹成能够被确权。
毕竟这些房子还是属于使用的状态。那些老房子又属于家族上的遗产。所以这种情况确权肯定是可以被确权的。…
一户多宅有什么政策呢?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大部分农村还没有把一户一宅制确权测量的工作完全做完。
所以我们不能够给大家举例出所有农村里面的共同做法,但是我们今天给大家举例一下,在某个农村里面的个别做法。
超出规定面积的需要进行收取一定的使用费。
由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日益短缺,和政策的推行之下,一户一宅制成为标准之后。
那么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可能会实施收费。
其实有的地方已经推行了收费的制度。比如说当一户多宅的总面积超过当地平均的一户一宅平均面积之后。超出的一部分还得交相对应的使用费。
但有的地方对于老房子是不交费用的。也就是说那些祖辈流传下来的老房子不用交任何费用,但是宅基地是不给予确权的。
有的又不用收费。不给予宅基地确权
有的地方考虑到遗产的问题,那么针对于留下来的老房子,属于遗产的问题的时候,是可以办理相对应的房产证。但是在宅基地确权当中,就没有纳入确权的范围之内。
这个时候你是可以拥有它的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却没有划入你的名额之下。
这个时候对于宅基地就不会产生一些收费的现象。
但是大家要注意这个问题,这些没有确权的,也就是对于土地宅基地以后,你想再次利用就比较困难。
没有去存的时候,当这个房子倒塌之后,这个宅基地呢,就自然的回归到村集体状态。村里面任何人都有权去申请使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暂且给大家解读到这里
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中多地大物博的情况下,每个地方的政策条件都有所不相同。
所以每个地方不同的情况之下,应该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你发问试做这样解析,欢迎与你交流,互动。 一,农村土地确权与一户多宅是两个概念,是不同的范畴。 二,农村普遍通行做法是一户一宅,这是多年的基本政策,是老“黄历”了。 一户多宅,估计是一户有两宅,三宅,个别农村,农民(户)不排除这种可能。 三,发问一户多宅怎么办? 具体事,要区别对待,一是研判一户多宅是怎么来的,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如果,符合政策规定,他人也不便多说什么。 由上,如经查,一户多宅不符合政策规定,属多占或非法占有,村上视其情形,有可能收回安排无宅地人使用了。 所问对一户多宅未做详细交待,不便评议。 以上答服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确权登记是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规定执行的。那么对村民的“一户多宅”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
一、《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建造的。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不受“一户一宅”政策的限制,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申请确权登记。
二、通过继承并已依法办理继承手续的。通过依法继承房屋和依法继承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可以申请确权登记。
三、两处宅基地相加没有超出面积标准的。其中一处为未批先建的,但建房者符合建房条件,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且两处所占宅基地面积相加没有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一宅计算。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确权登记。
四、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通过分户解决。村民有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是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造的,且两处宅基地所占面积相加超过当地建房规定面积标准的,但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要求,符合分户条件的,按分户标准计算,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确权登记。
哪些情况不予确权?①超面积建造,少批多建未取得相关补办手续的,超出部分不予确权。②未批先建,未取得相关补办手续的,这些部分不予确权。③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为未经批准建造的,两处宅基地相加超过规定面积标准,且又不符合分户条件的,由建房户选择一处,取得补办手续后,保留部分可以申请确权登记。
总之,一户多宅的,已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在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按批准建筑面积建造的,可以申请确权登记。未经批准建造的,在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下,能取得政策补办手续的,在确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可以确权登记。因不符合相关规划,又不能取得政策补办手续的,不予确定权属。
感谢阅读,欢迎补充指正。谢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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