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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你支持吗?
劳务,劳动者,公司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你支持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凡是劳务派遣公司,希望全国各地的打工者在新的一年里不要介入这个公司工作,没有任何保障被它们剥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原来是为了解决国企用人“定岗定编定员定资”限制,而实行的过渡性政策。结果被国企大量使用后,成为一种普遍用工形式,尾大不掉,越来越难以取消了。2016年,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的通知,要求劳务派遣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且只能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实际上,国家是逐步压缩劳务派遣制形式的,直到慢慢取消。
国家规定,劳务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标的要转为合同制员工。目的,就是压缩劳务工规模,逐步实行合同制。但是,你看这些国企,哪个不超规模使用劳务工?造成“法不责众”。很多国企,劳务工用量超过了正式工总量,与国家政策相比,这种用工模式,已经走向了反面,本末倒置了。
劳动法鼓励企业用合同制员工,不鼓励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但是为了照顾国企用工的定员问题和工资总额的问题,可以少量使用劳务工。但是,有些企业就是不听啊,能用劳务派遣制的就用劳务派遣制,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制成为主要用工形式。其实,国家政策,是把劳务工当作用工的补充形式的。可以说,大多数企业都违法违规使用劳务工。
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的理由:
【一】多此一举,没有必要。企业用人,就招合同制呗,不满意就解除劳动合同呗。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搞一个中间模式?而且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还被中间商(劳务公司)盘剥一部分利益呢?导致,劳务工的工资收入,被白白克扣一部分,苦了劳务工,赚了劳务公司。
【二】严重违反同工同酬。比如,同样都是加油工,干一样的活,正式工月薪6000元,劳务工月薪2000元。正式工也不干活,脏活累活,都让劳务工干,工资福利少一大半。不但违反同工同酬,还造成了正式工养尊处优,不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和开发。
【三】造成员工队伍不稳定。国企用劳务工,但是不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不培养,不持续激励,让劳务工有一种二等员工的委屈,由于随时可以辞退,造成这个群体没有安全感,他们也不会敬业,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实际上也对劳动力的浪费。企业和劳务工都是吃亏。
综上,呼吁国家取消劳务派遣制,统一改为合同制。合同制,照样可以管理各类群体啊,你不好好干,不管你是正式工,还是劳务工,都可以辞退。这才是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王道,而不是人为地划分为两个群体,造成人员之间的不平衡。早日取消为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用工,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大型私企比较常见的用工方式。为了大家能更好地了解这种用工方式,我特意打电话问了我在国企工作的表哥,他们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作怎么样?
我表哥他们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每个月给劳务公司4000元,劳务输出实际到手工资也就2800元。说白了国企的劳务派遣用工就属于“临时工”,除了在用人单位工作,个人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让你随时走人,也不用对你负责。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作?
常见的劳务派遣岗位有文员、会计、保安、汽车驾驶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劳务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到第三方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抽取相应的佣金后,再将工资发放至派遣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均由第三方缴纳。
我表哥跟我说:如果是年轻人,从长远来看是不建议选择这类工作的!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都是大同小异,不管是工资还是福利待遇,各方面与“正式工”差距太大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务派遣用工属于“廉价劳动力”,对于技术含量低的岗位,选择劳务派遣工比正式工的性价比高而已。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如果把劳务派遣工作当一个“过渡性”工作来做问题不大,如果打算长期发展就不建议选择“劳务派遣了”。
为什么用人单位喜欢选择“劳务派遣工”?
1.灵活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拿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工来说:招聘时,用“长期临时工”的身份进入事业单位,不需经过人事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或备案手续,不调入档案或建立档案,很多人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被迫订立了不平等的合同。
辞退时,可以随时决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时,不经过法定的程序,也不作经济补偿。这样一来从根本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超员的问题。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裁员的时候,可以直接与劳务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这样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
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外企都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不仅用起来方便,主要人也相对比较好招。因为劳务派遣工,都是通过劳务公司的关系,成为国企的“临时工”。然后跟个人签合同,进单位或者厂以后,一般都是跟正式工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工作量。
虽然都是“劳务派遣”,但具体工作还是有所差距的,还可以细分为试用派遣,短期项目要派遣,经济裁员派遣原合同员工,合同到期派遣,以及非核心员工的派遣。
劳务派遣用工的三大原则:
1.临时性:即可使用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2.辅助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3.替代性:即劳动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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